[发明专利]一种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462840.0 | 申请日: | 2012-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402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7 |
发明(设计)人: | 陆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陆超 |
主分类号: | A23L1/311 | 分类号: | A23L1/311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华杰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5112 | 代理人: | 刘梅芳 |
地址: | 542400 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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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上火 烟熏 制品 加工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肉类加工,具体是一种吃后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
背景技术
烟熏腊制品是我国人民喜欢食用的一种食品,烟熏香肠、湖南腊肉、烟熏板鸭早已闻名国内外。烟熏腊制品味道不错,但由于传统烟熏腊制品的腌料中大都配有下述一种以上的花椒、八角、胡椒粉、丁香或辣椒等易燥火的热性原料,故吃烟熏腊制品爱上火,从而使许多人不敢吃烟熏腊制品,这是传统烟熏腊制品的通病。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吃后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该方法加工出来的烟薰腊制品吃后不上火。
实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吃后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传统的肉坯(肉条)清洗、去毛、干腌制、挂架、晾干、烟熏、罐袋工序,与现有技术不同的是:将干腌制后的肉胚用黄栀子药酒浸洗40-60秒,然后按常规方法挂架、晾干、烟熏。
所述黄栀子药酒采用如下方法制成:将成熟的黄栀子果实洗净、晒干、捣碎放入容器中,加入50-55度的高度米酒密封浸泡7-10天,过滤去渣即成,其干腌制后的肉胚原料与米酒、黄栀子的用量重量份比为:肉胚100,黄栀子0.2-0.4,米酒2。
本发明所述的黄栀子(Gardenia jisminoides Ellis)又叫栀子,在《中药大辞典》中有记载,为茜草科植物山栀的果实,性寒,民间常用来治消渴、目赤、热毒疮伤,具有清热、泻火、凉血之功效,故经黄栀子药酒浸洗加工后的烟熏腊制品吃后不会上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阐述。
一种不上火的烟熏腊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如下工艺流程:
以猪肉为例加以说明:将肉坯→烧毛→洗净→切肉条→干腌制→用黄栀子药酒浸洗→挂架→晾干→薰房或烤箱→烟薰→成品→ 卸架→罐袋→贮藏。
所述用黄栀子药酒浸洗是指:用50℃以上的米酒泡黄栀子一个星期去渣后即成,其原料重量份比为:腌肉: 米酒: 黄栀子=100: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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