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樱桃泡酒的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46676.4 | 申请日: | 2012-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430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7 |
发明(设计)人: | 李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荣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C12G3/06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陈左 |
地址: | 677500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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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樱桃 制作方法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樱桃泡酒的制作方法,其特征是,将成熟的樱桃晒干后,放入玻璃瓶或陶瓷瓶内用35-45度的白酒泡制,樱桃与白酒的重量比为1∶5-10,温度在15-25℃;密封后在容器中常温避光密闭泡制60-90天即可开封饮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樱桃泡酒的制作方法,其特征是,将樱桃与白酒放在泡制容器中,可适当加入冰糖调配,加糖量为樱桃重量的12-14%,溶解糖时要用原酒搅拌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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