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产生发光带的发光装置以及机动车有效
| 申请号: | 201210310066.1 | 申请日: | 2012-08-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801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 发明(设计)人: | M·普法伊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迪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8/00;F21V17/02;B60Q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吴鹏;牛晓玲 |
| 地址: | 德国因戈***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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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生发 光带 发光 装置 以及 机动车 | ||
1.一种用于沿一构件(12)上的给定路段(14、20、20’)产生发光带的发光装置,包括:
-长形形成的光导体(16、18),该光导体用于沿所述路段(14、20、20’)分布光,
-与所述光导体连接的耦入部件(22),该耦入部件用于产生光并且用于将所述光耦入光导体(16、18)中,
-固定支承装置(32),利用所述固定支承装置使所述光导体(16、18)的一区域相对于所述构件(12)位置固定地被支承,和
-活动支承装置(36、42),利用所述活动支承装置使所述耦入部件(22)相对于所述构件(12)沿至少一个方向(34、56)可动地被支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支承装置(36)具有一相对于所述构件(12)位置固定地支承的支架部件,所述耦入部件(22)与所述活动支承装置(36)的滑块(36)相连接,该滑块能沿滑动方向(34)相对于所述支架部件移动。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支承装置(42)具有至少一个相对于所述构件(12)位置固定地支承的座架装置(44、48、50、54),所述座架装置在一垂直于所述光导体的纵向延展方向(30)的平面中至少部分地(44、48、54)、优选完全地(50)包围所述耦入部件(22)。
4.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入部件(22)在活动支承装置(42)中沿滑动方向(56)的滑动行程(34)由一止挡部件(52)界定,该止挡部件可动地、优选弹性地被支承。
5.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入部件(22)通过一卡扣连接装置(48)保持在所述活动支承装置(36、42)中。
6.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体(16、18)至少部分地被一透光的散射体包围,所述光导体(16、18)支承成能至少部分地沿其纵向延展(30)相对于所述散射体移动。
7.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由于所述光导体(16、18)的弯曲走向(28)而形成的角度(W)在数值上小于40°,优选小于30°,该角度在一给出光导体(24)在耦入部件(42)处的纵向延展(30)方向的方向矢量与一给出光导体(16、18)在固定支承装置(32)处的纵向延展(30)方向的方向矢量之间形成。
8.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活动支承装置(36、42)中,在由于光导体(16、18)的长度变化而引起耦入部件(22)沿相对于所述构件(12)位置固定的活动支承装置(36、42)部分(44)运动时,能够通过两个传递区域(38、40)分别将一导向力(F1、F2)传递给耦入部件(22)并且这两个导向力(F1、F2)的数值相等。
9.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体(16、18)与另一耦入部件连接,该另一耦入部件利用另一活动支承装置支承成相对于所述构件(12)沿至少一个方向是可动的。
10.一种机动车,具有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至少一个发光装置。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由所述至少一个发光装置包围机动车的一功能部件(10),由此能产生一包围所述功能部件(10)的发光带。
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发光装置设置在用于活动车顶的顶篷开口(10)的框架中。
13.如权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利用所述至少一个发光装置能沿路段(14、20、20’)产生一发光带,该路段具有至少一个直线部段(20、20’),在所述直线部段(20、20’)中设置固定支承装置(32)。
14.如权利要求10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利用所述至少一个发光装置能沿路段(14、20、20’)产生一发光带,该路段具有至少一个拐角区域(14),在所述拐角区域(14)中设置至少一个耦入部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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