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石膏的煅烧工艺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281909.X | 申请日: | 2012-08-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59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24 |
| 发明(设计)人: | 王中;张卫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达州宏星建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4B11/02 | 分类号: | C04B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曹志霞 |
| 地址: | 635000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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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石膏 煅烧 工艺 | ||
1.一种石膏的煅烧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用熟石膏粉作粘结剂并加粒径为0.2mm以下的煤粉和水调拌成具有粘性的煤糊状,把粒径为5-10mm的石膏矿石颗粒加入煤糊内搅拌,使石膏矿石颗粒表面湿润并粘附上一层湿煤衣,所形成石膏矿石粘附式小颗粒,然后又倒入熟石膏粉和粒径为0.2mm以下的煤粉混合的干燥粉体内滚动,使其再粘附上一层干煤衣;
(2)、采用气流煅烧和煤灰余热持续煅烧结合的方式对石膏矿石进行煅烧,其中,气流煅烧的温度为100℃-1000℃之间,煤灰余热持续煅烧的温度为120℃-200℃之间,持续时间为0.5-3小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石膏的煅烧工艺,其特征在于,气流煅烧的温度为107℃~170℃下煅烧成熟石膏,煤灰余热持续煅烧的温度为120℃-150℃之间,持续时间为0.5-1小时,再经磨细而成的白色粉状物,得到建筑石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石膏的煅烧工艺,其特征在于,气流煅烧的温度为400℃~750℃时下煅烧成熟石膏,煤灰余热持续煅烧的温度为150℃-180℃之间,持续时间为1-2小时,再将其与适量激发剂混合磨细后即得到无水石膏水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石膏的煅烧工艺,其特征在于,气流煅烧的温度为800℃~1000℃时下煅烧成熟石膏,煤灰余热持续煅烧的温度为180℃-200℃之间,持续时间为2-3小时,再经磨细而成的白色粉状物,得到地板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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