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原位生成的氨基树脂鞣剂的鞣革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210265922.6 | 申请日: | 2012-07-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871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 发明(设计)人: | 范浩军;白雪;陈意;刘洁;刘世勇;石碧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大学 |
| 主分类号: | C14C3/08 | 分类号: | C14C3/08 |
| 代理公司: | 成都科海专利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51202 | 代理人: | 唐丽蓉 |
| 地址: | 610207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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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原位 生成 氨基树脂 鞣剂 方法 | ||
1.一种基于原位生成的氨基树脂鞣剂的鞣革方法,该方法的工艺步骤和条件如下:
(1)将动物生皮按照常规的浸水、脱毛、脱脂、浸灰、软化工序处理后所得的软化皮胚或按照常规的浸水、脱毛、脱脂、浸灰、软化、浸酸工序处理后所得的浸酸皮胚100份,或将动物毛皮按照常规的浸水、脱脂、软化工序进行处理后所得的软化皮胚或按照常规的浸水、脱脂、软化、浸酸工序进行处理后所得的浸酸皮胚100份,水或浸酸液200份和按皮胚重量计8-10%的有机胺加入转鼓中,于温度30~35℃浸渍处理2~3小时;
(2)将以有机胺的摩尔数计为1:4~6的有机醛加入转鼓中,在鼓内温度40~45℃,pH值8~9下反应2~3h后,调节pH值至4.5~5,继续反应2h,结束反应,静置过夜,出鼓,自然或真空干燥即可,其后再按照后续常规的工序条件处理即获得最终的皮革或毛皮制品,
以上所用物料的份数均为重量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原位生成的氨基树脂鞣剂的鞣革方法,该方法中所述的有机胺为三聚氰胺、双氰胺和脲中的至少一种。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基于原位生成的氨基树脂鞣剂的鞣革方法,该方法中所述的有机醛为甲醛、乙醛、乙二醛和戊二醛中的至少一种。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原位生成的氨基树脂鞣剂的鞣革方法,该方法中所述的动物生皮为猪皮、牛皮或羊皮中的任一种;所述的动物毛皮为兔毛皮、貂毛皮、狐狸毛皮、狗毛皮、马毛皮或羊毛皮中的任一种。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原位生成的氨基树脂鞣剂的鞣革方法,该方法中所述的动物生皮为猪皮、牛皮或羊皮中的任一种;所述的动物毛皮为兔毛皮、貂毛皮、狐狸毛皮、狗毛皮、马毛皮或羊毛皮中的任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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