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40CrNiMo钢锻件的制造工艺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246395.4 | 申请日: | 2012-07-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63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 发明(设计)人: | 王松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海锅重型锻件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21D1/28 | 分类号: | C21D1/28;C21D1/18 |
| 代理公司: |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9 | 代理人: | 孙高 |
| 地址: | 215600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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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40 crnimo 锻件 制造 工艺 | ||
1.40CrNiMo钢锻件的制造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正火:首先将工件升温至650±10℃进行第一次保温,第一次保温时间与工件的厚度成正比,工件的厚度为1英寸时,保温时间为0.5~1小时,第一次保温一段时间后,将工件尽速加温至900±5℃进行第二次保温,第二次保温时间与工件的厚度成正比,工件的厚度为1英寸时,保温时间为0.5~1小时,第二次保温一段时间后,对工件喷雾进行冷却,冷却至工件温度不高于30℃;
淬火:将正火后的工件升温至650±10℃进行第三次保温,第三次保温时间与工件的厚度成正比,工件的厚度为1英寸时,保温时间为0.5~1小时,第三次保温一段时间后,将工件尽速加温至850±5℃进行第四次保温,第四次保温时间与工件的厚度成正比,工件的厚度为1英寸时,保温时间为0.5~1小时,第四次保温一段时间后,对工件进行油冷却,油的温度在60~80℃之间;
回火:将淬火后的工件升温至620±5℃进行第五次保温,第五次保温时间与工件的厚度成正比,工件的厚度为1英寸时,保温时间为1~1.5小时,第五次保温一段时间后,对工件进行空冷,得到锻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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