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控制机动车的机动的活门机构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210222935.5 | 申请日: | 2012-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673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07 |
发明(设计)人: | S·特龙布克;H·勒纳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泽汽车零件哈尔施塔特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F15/20 | 分类号: | E05F15/2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汲长志;杨国治 |
地址: | 德国哈***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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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控制 机动车 机动 活门 机构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用于控制机动车的机动的活门机构的方法,以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3的前序部分所述的机动车的机动的活门机构。
背景技术
机动地调节机动车活门的舒适功能近年来越来越多地得到市场的关注。这种舒适功能原则上能够应用到所有类型的活门上。“活门”的概念可相应地理解为一种广义上的概念。这种概念包括了机动车的尾部活门、后盖(Heckdeckel)、发动机罩、车门、侧门、货厢底板或者类似元件,只要这些元件可向上进行调节。
一种已知的尾部活门机构(DE 102 25 887 A1)设有可向上转动的尾部活门以及配属于所述活门的驱动机构和配属于所述驱动机构的控制机构。为了提高舒适性能,如此控制所述已知的活门机构,从而使得用户能够自定义地调节最大活门开启角。
当机动车始终停放在具有较小的顶高的、相同的车库或者类似场所中时,那么例如用户自定义地调节最大活门开启角就十分有利。在设置最大活门开启角时,能够将活门高度限定为最大高度,从而避免尾部活门与车库或者类似场所的顶部区域发生碰撞。
用户自定义地调节最大活门开启角的另一个优点例如体现在小型货车的尾部活门中。用户在某些情况下无法操纵完全打开的状态中的尾部活门。首先,当尾部活门在其打开后朝下的一侧上设有用于关闭尾部活门的机动的控制元件时,会影响到机动车的舒适功能。利用自定义地调节最大活门开启角能够确保控制元件对于各个用户始终是可操纵的。
当机动车车身整体上始终维持在相同的高度上时,上述的、对静态的最大活门开启角的调节会体现出以上提到的优点。然而,当机动车设有可调节高度的、用于调节不同的车身高度的底盘时,情况就会不同。在此,底盘的高度调节实际上与调节过的、静态的最大活门开启角叠加。这能够导致,在底盘升高时不再满足活门的可操纵性,这能够被看作舒适性受到损害。在不利的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所述活门与车库或者类似场所的顶部区域发生碰撞,也就是说当无意地升高底盘时,活门以其之前调节过的、静态的最大活门开启角进行调节。这与操纵稳定性的降低相关联。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问题在于,如此设计与改进已知的方法,从而在具有高度可调节的底盘的机动车中,提高在机动地调节活门时的使用舒适性(Benutzungskomfort)与操纵稳定性(Betriebssicherheit)。
上述问题对于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方法来说,通过权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所述的特征来解决。
原则上关键的是,借助控制机构使最大活门开启角匹配车身高度的变化。
根据建议的技术方案的优点首先体现在降低例如与车库顶部区域碰撞的风险。之前关于碰撞自由性调节的最大活门开启角能够有利地如此匹配车身高度的变化,从而在车身高度变化时也保持碰撞自由性。
另一个优点体现在活门机构的不受限制的可控性。能够根据建议如此匹配之前关于在活门上控制元件的可操纵性调节过的最大活门开启角,从而在车身高度变化时也确保了可操纵性。
利用根据建议的技术方案不仅能够提高操纵稳定性,而且能够与车身高度的变化无关地提高使用舒适性。
其中,可在广义上理解“调节”的概念。因此意味着,车身高度的变化能够引起最大活门开启角的无论哪种类型的改变。但在此也可以考虑的是,对于车身高度的确定的变化来说,不发生最大活门开启角的变化。
根据权利要求4至6的优选的设计方案涉及最大活门开启角(权利要求4)和/或最大活门高度(权利要求5)的用户自定义的调节的可能性。
一种用于根据建议调整最大活门开启角的简单原理是权利要求8的主题。因此,通过最大活门开启角的反向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补偿车身高度的变化。
在根据权利要求9和10的其它优选的设计方案中,利用根据建议的调整不会使活门高度由于车身高度的变化而无意地升高,这如以上描述的那样,导致了碰撞风险和/或导致损害控制元件的可操纵性。
根据权利要求11需要注意的是,能够完全不同地限定上述的活门高度。在一种变型方案中,活门高度是指活门上优选位于活门的控制元件的区域中的参考点的高度。用于限定活门高度的另一种优选的变型方案是指活门的相应最高点的高度。以上提到的第二种变型方案尤其关于所期望的避碰性是有利的。
附图说明
下面借助仅仅示出了一种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解释。在附图中示出:
图1是具有根据建议的活门机构的、具有处于调节过的最大活门开启角状态中的尾部活门的、在调节过程中的机动车;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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