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汽车前消声器的筒体翻边机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218841.0 | 申请日: | 2012-06-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064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15 |
| 发明(设计)人: | 唐玉峰;申龙;段宏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陵川特种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1D19/00 | 分类号: | B21D19/00;B21D37/10 |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谢敏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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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汽车 消声器 筒体翻边机 | ||
1.用于汽车前消声器的筒体翻边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左油缸(2)、右油缸(3)、左翻边模具(4)及右翻边模具(5),所述左翻边模具(4)与左油缸(2)的活塞杆连接,右翻边模具(5)与右油缸(3)的活塞杆连接,左翻边模具(4)与右翻边模具(5)位置对应,左翻边模具(4)与右翻边模具(5)之间设有左支承座(6)和右支承座(7),所述左支承座(6)上端设有贯穿左支承座(6)左右侧面的弧形缺口,右支承座(7)上端设有贯穿右支承座(7)左右侧面的弧形缺口,且左支承座(6)和右支承座(7)两者弧形缺口的位置对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汽车前消声器的筒体翻边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支承台(1),所述左支承座(6)和右支承座(7)均设置在支承台(1)上,所述支承台(1)上设有左箱体(11)和右箱体(12),所述左油缸(2)设置在左箱体(11)内,左油缸(2)的活塞杆穿过左箱体(11)右侧壁与左翻边模具(4)连接;所述右油缸(3)设置在右箱体(12)内,右油缸(3)的活塞杆穿过右箱体(12)左侧壁与右翻边模具(5)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汽车前消声器的筒体翻边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箱体(11)的右侧壁与左翻边模具(4)之间设有与左箱体(11)连接的左定位板(9),所述左定位板(9)设有穿孔,左油缸(2)的活塞杆穿过左定位板(9)的穿孔;所述右箱体(12)的左侧壁与右翻边模具(5)之间设有与右箱体(12)连接的右定位板(10),所述右定位板(10)设有穿孔,右油缸(3)的活塞杆穿过右定位板(10)的穿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汽车前消声器的筒体翻边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翻边模具(4)与左定位板(9)之间和右翻边模具(5)与右定位板(10)之间均设有层压装置,所述层压装置包括左右两块夹板及位于左右两块夹板之间且与左右两块夹板连接的垫板;所述左翻边模具(4)和左定位板(9)之间的层压装置的右夹板与左翻边模具(4)连接,左油缸(2)的活塞杆通过连接在左翻边模具(4)和左定位板(9)之间的层压装置的左夹板上与左翻边模具(4)连接,所述右翻边模具(5)和右定位板(10)之间的层压装置的左夹板与右翻边模具(5)连接,右油缸(3)的活塞杆通过连接在右翻边模具(5)和右定位板(10)之间的层压装置的右夹板上与右翻边模具(5)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任一种用于汽车前消声器的筒体翻边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左油缸(2)和右油缸(3)连接的电控箱(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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