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羊剪绒皮张的制作药剂及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08663.3 | 申请日: | 2012-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200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0 |
发明(设计)人: | 袁红福;郑超斌;郑红超;郝安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泛博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6P5/15 | 分类号: | D06P5/15;D06M13/188;C14C3/06;C14C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世喆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兴区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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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羊剪绒 皮张 制作 药剂 制作方法 | ||
1.羊剪绒皮张的制作药剂,其特征在于,包括:
拔色液,由拔色剂、甲酸和水组成,且以重量计,每1000克所述拔色液含有20-30克所述拔色剂、80-100克所述甲酸、以及870-900克水;
烫毛液,其由甲酸、酒精和水组成,且以重量计,每1000克所述烫毛液含有50-80克所述甲酸、100-200克所述酒精以及720-850克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作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烫毛液进一步包括光亮剂,
且以重量计,每1000克所述烫毛液含有20-30克所述光亮剂、50-80克所述甲酸、100-200克所述酒精、以及690-830克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作药剂,其特征在于,
所述拔色液,以重量计,每1000克所述拔色液含有25克所述拔色剂、90克所述甲酸、以及885克水;
所述烫毛液,以重量计,每1000克所述烫毛液含有25克所述光亮剂、70克所述甲酸、150克所述酒精、以及755克水。
4.羊剪绒皮张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对羊剪绒原皮进行鞣制;
对经鞣制处理的羊剪绒原皮的毛被进行染色;
采用拔色液对经染色处理的所述毛被进行拔色,该拔色液,以重量计,每1000克所述拔色液含有20-30克拔色剂、80-100克甲酸、以及870-900克水;
采用第一烫毛液对经拔色处理的所述毛被进行烫毛操作,得到具有幻彩效应的羊剪绒皮张,该第一烫毛液,以重量计,每1000克所述烫毛液含有50-80克甲酸、100-200克酒精以及720-850克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鞣制为铬鞣。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经所述鞣制处理的所述羊剪绒原皮的收缩温度为95度及以上。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草上霜染料对所述经鞣制处理的羊剪绒原皮的毛被进行染色,且染色温度为62-64度,染色时间为1-1.5小时。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烫毛操作中,烫毛温度为170-180度。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拔色处理之前,进一步包括:
采用所述第一烫毛液对经染色处理的所述毛被进行烫毛操作,将该毛被拉直。
10.如权利要求4-9任意一项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采用第二烫毛液,对所述具有幻彩效应的羊剪绒皮张进行烫毛操作,得到羊剪绒皮张的成品,
且该第二烫毛液,以重量计,每1000克所述第二烫毛液含有20-30克光亮剂、50-80克所述甲酸、100-200克所述酒精、以及690-830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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