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制备泡椒鸡爪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90332.1 | 申请日: | 2012-06-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878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26 |
发明(设计)人: | 余欢欢;陈立国;陈丽华;汪立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真心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315 | 分类号: | A23L1/315;A23L1/3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1600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制备 泡椒鸡爪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食品的加工方法,具体是涉及一种制备泡椒鸡爪的方法。
技术背景
泡椒鸡爪做为一种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的休闲肉制品,市场前景极为广阔,而消费者多愿意选购外观白净的产品。传统工艺是使用强氧化剂对原料进行处理,虽然经该种方法生产的产品外观较白,但残留的强氧化剂使成品的质量出现风险。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制备泡椒鸡爪的方法,该方法避免了强氧化性物质在制备泡椒鸡爪的增白工序中的使用,从而避免了残留的强氧化剂出现食品安全风险,本发明提供的方法是一种安全的生产方法,利于广泛推广。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制备泡椒鸡爪的方法,包括增白工序,所述增白工序包括以下具体步骤:
步骤(一)配制浸泡液,所述浸泡液包括食盐、碳酸氢钠和水;
步骤(二)分割鸡爪;
步骤(三)用所述浸泡液浸泡所述鸡爪;
步骤(四)浸泡结束后,将所述鸡爪捞出,并用水冲洗。
优选的,所述浸泡液包括3%的食盐、0.15%的碳酸氢钠和余量的水,所述百分比为重量百分比。
优选的,所述鸡爪为冻鸡爪。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冻鸡爪在使用前先在15℃以下解冻2小时,解冻完毕后清洗一次。
优选的,所述浸泡是在15℃以下浸泡三次,第一次浸泡按照所述鸡爪和所述浸泡液的重量比为1:4的比例进行浸泡,将所述第一次浸泡完毕的鸡爪和所述浸泡液按照重量比为1:4的比例进行第二次浸泡,将所述第二次浸泡完毕的鸡爪和所述浸泡液按照重量比为1:4的比例进行第三次浸泡。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第一次浸泡的时间3小时;所述第二次浸泡的时间为3小时;所述第三次浸泡的时间为2小时。
传统的制备泡椒鸡爪方法的增白工序中使用强氧化剂对原料进行处理,虽然经该种方法生产的产品外观较白,但可能的强氧化剂残留使成品的质量出现风险。本发明采用低盐稀碱法去除鸡爪内的血水,进而防止煮制后的产品出现发黑或发红的现象,有效避免了强氧化剂的使用,而且所用食盐为食品原料,碳酸氢钠也为公知的无毒无害的食品加工助剂,在GB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故本发明提供的方法不会产生食品危害,适合于广泛推广和应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解释,但是以下的内容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
首先将冻鸡爪在低温环境(15℃以下)解冻2小时,解冻完毕后清洗一次,去除血水、浮沫。再将鸡爪分割,对分割后的鸡爪在15℃以下进行三次浸泡。第一次浸泡3小时,鸡爪和浸泡液的重量比为1:4;第一次浸泡完毕后捞出鸡爪,按照鸡爪和浸泡液的重量比为1:4的比例进行第二次浸泡,第二次浸泡时间为3小时;第二次浸泡完毕后捞出鸡爪,按照鸡爪和浸泡液的重量比为1:4的比例进行第三次浸泡,第三次浸泡时间为2小时。三次浸泡结束后,将鸡爪捞入塑料筐内,并用水冲洗去血水,达到去除血水的目的,以此生产出的产品可避免出现成品发黑、发红的现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真心食品有限公司,未经安徽真心食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90332.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润肤霜配方
- 下一篇:一种拉电子端基修饰的芴-芘衍生物蓝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