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钒渣钙化焙烧效果检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64464.X | 申请日: | 2012-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056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曹鹏;彭毅;付自碧;陈自清;郑小敏;张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B1/02 | 分类号: | C22B1/02;C22B34/2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浩然;周建秋 |
地址: | 617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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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钙化 焙烧 效果 检验 方法 | ||
1.一种钒渣钙化焙烧效果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钒渣于700-950℃的条件下进行焙烧,且在焙烧后,使焙烧产物的温度在20-120min内冷却到400-600℃之内,得到冷却后的产物,所述钒渣含有氧化钙;
2)分析步骤1)中得到的冷却后的产物中的总钒含量以及所述冷却后的产物中的五价钒含量并根据得到的总钒含量和五价钒含量得出焙烧产物中五价钒在总钒中的比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1)中,在焙烧后,使焙烧产物的温度在40-110min内冷却到450-600℃之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1)中,在焙烧后,使焙烧产物的温度在60-100min内冷却到500-600℃之内。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焙烧产物冷却的速度为0.1-27.5℃/min。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焙烧产物冷却的速度为1-15℃/min。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焙烧产物冷却的速度为2.5-11.5℃/min。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钒渣中的钒元素计,所述钒渣中氧化钙与钒的摩尔比为0.8-1.2∶1。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1)中,将钒渣于800-900℃的条件下进行焙烧。
9.根据权利要求1或8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1)中,所述焙烧的时间为30-150min。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钒渣为颗粒状,钒渣的颗粒直径小于0.125mm;所述氧化钙为颗粒状,氧化钙的颗粒直径小于0.1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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