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烟草废弃物中木质素和纤维素的再利用方法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210042673.4 申请日: 2012-02-23
公开(公告)号: CN102733221A 公开(公告)日: 2012-10-17
发明(设计)人: 王远亮;陈奎;曾国明;郑羽西;张健荣;魏小娅 申请(专利权)人: 重庆恒远晋通科技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D21C5/00 分类号: D21C5/00
代理公司: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308 代理人: 秦力军
地址: 401136 重庆市南岸*** 国省代码: 重庆;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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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烟草 废弃物 木质素 纤维素 再利用 方法
【权利要求书】:

1.烟草废弃物中木质素和纤维素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A原料预处理

将烟草废弃物粉碎,加相当于烟草废弃物体积10-30倍水,调整pH值为11-13,在功率为100W的微波下处理不少于1分钟,得预处理料;

B木质素的提取

将步骤A所得预处理料过滤,滤渣用酸调节pH值为4.0-5.0,反应不低于40分钟,并用离子液体1-丁基-3-甲基咪唑氯盐充分溶解反应,固液分离,得液体和固体,所述固体为木质素,所述液体中含有纤维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步骤B所得液体中加入去离子水,得沉淀,所述沉淀为纤维素,所述纤维素与所述离子液体1-丁基-3-甲基咪唑氯盐的质量比为1∶6~1∶2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得纤维素用冷水冲洗,抽滤并进行真空干燥,干燥温度为70~100℃,干燥时间为10~12小时。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溶解反应在搅拌状态下进行,反应时间为30~240分钟。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中,所述固液分离的方式具体为离心分离,离心的时间为5~8分钟,离心速度为1500~4000转/分钟。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B中,将步骤A所得预处理料过滤,滤渣用酸调节pH值为4.0-5.0,在70-95℃条件下反应60分钟,冷却。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B中,溶解反应的温度为70-95℃,反应的时间为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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