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结束通话的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42410.3 | 申请日: | 2012-0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386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15 |
发明(设计)人: | 张学南;孙瑾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G10L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地址: | 51812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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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结束 通话 方法 装置 | ||
1.一种结束通话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果移动终端与遮挡物之间的距离大于预设的第一门限值,计算移动终端的当前姿态与初始姿态之间的变化值;
如果在第一预设时间段内,所述变化值持续超过第二门限值,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输入音量与测定的环境基值之间的差值;
如果在第二预设时间段内,所述移动终端的输入音量与测定的环境基值之间的差值的平均值低于第三门限值,结束通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间段通过如下方式计算:
从开始计算所述移动终端的当前姿态与初始姿态时开始计时,持续第一预设时间段结束;或者,
从所述变化值首次超过第二门限值时开始计时,持续第一预设时间段结束。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输入音量与测定的环境基值之间的差值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第三预设时间段内测定通话双方的平均音量,根据所述通话双方的平均音量确定所述第三门限值。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移动终端的当前姿态与初始姿态之间的变化值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使用耳机或者免提功能;
如果未使用耳机或者免提功能,则执行所述计算移动终端的当前姿态与初始姿态之间的变化值的步骤。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束通话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提示用户是否允许结束通话;
如果在第四预设时间段内接收到用户输入的结束指令,或者在第四预设时间段内未接收到用户输入的任何指令,则执行所述结束通话。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用户是否允许结束通话包括以下方式之一或任意组合:声音提示、震动提示以及文字提示。
7.一种结束通话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近距离感应器,用于检测移动终端与遮挡物之间的距离;
重力感应传感器,用于测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初始姿态及当前姿态;
中央处理器CPU,用于如果移动终端与遮挡物之间的距离大于预设的第一门限值,根据所述重力感应传感器获得的移动终端的初始姿态及当前姿态,计算移动终端的当前姿态与初始姿态之间的变化值;
存储器,用于将所述CPU计算得到的姿态变化值进行存储;
所述CPU还用于如果在第一预设时间段内,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变化值持续超过第二门限值,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输入音量与测定的环境基值之间的差值;如果在第二预设时间段内,所述移动终端的输入音量与测定的环境基值之间的差值的平均值低于第三门限值,结束通话。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CPU通过如下方式计算第一预设时间段:从所述CPU开始计算所述移动终端的当前姿态与初始姿态时开始计时,持续第一预设时间段结束;或者,从所述变化值首次超过第二门限值时开始计时,持续第一预设时间段结束。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麦克风,用于测定通话双方的音量;
所述CPU还用于在第三预设时间段内根据所述麦克风测定的通话双方的平均音量确定所述第三门限值。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CPU还用于:
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使用耳机或者免提功能;如果未使用耳机或者免提功能,则所述CPU执行计算移动终端的当前姿态与初始姿态之间的变化值的功能。
11.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提示模块,用于提示用户是否允许结束通话;
相应的,所述CPU还用于:如果在第四预设时间段内接收到用户输入的结束指令,或者在第四预设时间段内未接收到用户输入的任何指令,则执行所述结束通话。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模块包括以下模块的任意组合:扩音器、震动器以及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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