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茶基饮料在审
| 申请号: | 201180060553.0 | 申请日: | 2011-11-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819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04 |
| 发明(设计)人: | F·K·穆泰;T·J·尼利;D·G·夏普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F3/06 | 分类号: | A23F3/06;A23F3/16;A23F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文平 |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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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饮料 | ||
1.一种包含压榨的茶汁的茶基饮料,其中所述饮料具有小于8ppm的总铝含量;小于8ppm的总氟化物含量;或二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茶基饮料,其中所述饮料具有小于6ppm的总铝含量和小于6ppm的总氟化物含量二者。
3.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茶基饮料,其中所述饮料具有0.1ppm至6ppm的总铝含量。
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茶基饮料,其中所述饮料具有0.1ppm至6ppm的总氟化物含量。
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茶基饮料,其中所述饮料包含总量为所述饮料的0.2重量%至1重量%的茶固体。
6.用于稀释以制备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饮料的饮料前体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压榨的茶汁,并且具有所述组合物的至少4重量%的总茶固体含量,并且其中所述组合物具有小于150ppm的总铝含量;小于150ppm的总氟化物含量;或二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饮料前体组合物,其是液体。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饮料前体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具有小于所述组合物20重量%的总茶固体含量。
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茶基饮料或饮料前体组合物,其中所述总铝含量与茶固体总量的比率小于2.2毫克铝/克茶固体,优选0.3-2.0毫克铝/克茶固体。
1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茶基饮料或饮料前体组合物,其中所述总铝含量与所述总氟化物含量的重量比率是3∶1至1∶3、优选2∶1至1∶2。
11.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茶基饮料或饮料前体组合物,其中所述茶固体的至少50重量%,优选75重量%至100重量%由所述压榨的茶汁提供。
12.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茶基饮料或饮料前体组合物,其中所述茶固体包含茶黄素类,所述茶黄素类包含茶黄素(TF1)和茶黄素二没食子酸酯(TF4),并且所述茶黄素与茶黄素二没食子酸酯的重量比率(TF1/TF4)为至少2.0。
13.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茶基饮料或饮料前体组合物,其中所述茶固体包含儿茶素类,所述儿茶素类包含没食子酸酯化和非没食子酸酯化的儿茶素类,并且所述非没食子酸酯化的儿茶素类与没食子酸酯化的儿茶素类的重量比率为大于1.4∶1。
14.一种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提供新鲜茶材料;和
b)从所述新鲜茶材料压榨汁,由此产生茶渣和茶汁;
其中所述新鲜茶材料包含:从在收获前2年内修剪过的茶植物上收获的至少50重量%的茶材料;大于1250个芽/千克所述材料;或二者。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经受所述压榨步骤的所述新鲜茶材料的含水量小于所述新鲜茶材料的90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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