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气旋分离式无袋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53376.3 | 申请日: | 2011-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89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费比安·大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SEB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9/16 | 分类号: | A47L9/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1 | 代理人: | 白华胜;段晓玲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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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旋 分离 式无袋 吸尘器 | ||
1.一种吸尘器,所述吸尘器包括废物分离组件,所述废物分离组件包括:
至少一个气旋分离层(8),其包括具有纵向轴线Δ的初级气旋分离器(10);
可拆卸废物回收容器(20),其位于所述初级分离器(10)下;
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卸废物回收容器(20)与活动盖(22)相配合,所述活动盖(22)限定在所述初级分离器(10)和所述可拆卸容器(22)之间的连接导管(24),所述连接导管(24)在其与所述初级分离器(10)连接处具有与轴线Δ同轴的大体环形形状的入口截面(3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导管(24)的外壁在所述入口截面(34)和出口截面(35)之间发散。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盖的入口截面(34)的外径(d)小于所述出口截面(35)的周边或者外廓的最小尺寸。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初级分离器(10)包括管状主体(15),所述管状主体(15)的位于与所述盖(22)连接的区域之前的壁(45)发散,以使所述管状主体在连接区域内具有比所述管状主体在连接区域之外的内径大的内径。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盖(22)的入口截面(34)具有比所述盖的出口截面(35)的面积小的面积,所述出口截面位于所述连接导管(24)与所述可拆卸容器(20)的连接处。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盖包括:
空心外部主体(25),其上端部包括与所述初级分离器(10)连接的机构,并且其下端部包括与所述可拆卸容器(20)连接的机构;
芯(36),其位于外部主体(25)的内部并且与所述外部主体(25)一起界定所述连接导管(24),所述连接导管(24)在所述芯和所述外部主体之间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主体包括具有轴线Δ的大致圆柱形的管状上部(26)和具有轴线Δ的大体截锥形形状的下部(27)。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芯(36)拥有具有轴线Δ的旋转的大致圆柱形或截锥形形状。
9.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芯(36)通过侧向舌片(37)与所述主体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盖(22)包括偏转器(38),所述偏转器从所述连接舌片(37)开始延伸到所述可拆卸容器(20)的内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偏转器(38)具有凸外表面并具有朝所述可拆卸容器(20)的中央倾斜的终端部。
12.根据权利要求6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芯(36)在其下部区域内包括防排出周边平坦凸缘(40)。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40)具有一般大致环形形状,其外径(D)大致等于或者大于所述盖(22)的入口截面(34)的外径(d)。
14.根据权利要求6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芯(36)是空心的并在其大致位于所述盖的入口截面(34)处的上端部处封闭。
1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盖(22)与所述可拆卸容器(20)连接。
1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盖(22)铰接在所述可拆卸容器(20)上,以便在开启位置和关闭位置之间旋转活动。
1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器包括锁定机构(41),所述锁定机构用于将所述盖锁定在所述可拆卸容器(20)的至少部分关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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