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在细胞培养物中生产病毒的过程中除去外来因子的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180043396.2 | 申请日: | 2011-07-0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803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 发明(设计)人: | F.M.I.科利格农;I.S.L.克诺特;J-P.J.J.马泰塞 | 申请(专利权)人: | 葛兰素史密丝克莱恩生物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12N7/02 | 分类号: | C12N7/02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梁谋 |
| 地址: | 比利时里*** | 国省代码: | 比利时;BE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细胞培养 生产 病毒 过程 除去 外来 因子 方法 | ||
1.一种用于在细胞培养物中生产目标病毒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使细胞群体与包含目标病毒的溶液接触,其中该细胞易于被该目标病毒感染,其特征在于,包含目标病毒的溶液和易感细胞之间的接触时间少于或等于120分钟。
2.一种用于生产目标病毒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a) 使细胞群体与包含目标病毒的溶液接触少于或等于约120分钟的时间段,其中该细胞易于被该目标病毒感染;
b) 从该细胞除去包含目标病毒的溶液,和
c) 在培养基中培养该细胞,以生产复制的目标病毒群体。
3.一种用于生产目标病毒的方法,该目标病毒用于药物中,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a) 使细胞群体与包含目标病毒的溶液接触少于或等于约120分钟的时间段,其中该细胞易于被该目标病毒感染,
b) 从该细胞除去包含目标病毒的溶液,
c) 在培养基中培养该细胞,以生产复制的目标病毒群体,和任选地
d) 用合适的药用载体配制生产的病毒。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该包含目标病毒的溶液包含一种或多种外来因子。
5.根据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该细胞易于被一种或多种外来因子感染。
6.一种用于生产目标病毒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a) 使细胞群体接触包含该目标病毒和至少一种外来因子的初始溶液,其中该细胞易于被该目标病毒感染,并且该接触时间段足以允许该目标病毒感染细胞群体的至少一个亚群,
b) 从该细胞除去该包含目标病毒和至少一种外来因子的溶液,
c) 在培养基中培养该细胞,以生产复制的目标病毒群体,
其中与在包含目标病毒和至少一种外来因子的初始溶液中存在的DNA含量水平相比,在复制的目标病毒群体中,该至少一种外来因子的DNA含量水平下降了至少90%。
7.一种用于在细胞培养物上生产目标病毒的过程中除去外来因子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a) 使细胞群体接触包含该目标病毒和至少一种外来因子的初始溶液,其中该细胞易于被该目标病毒感染,并且该接触时间段足以允许该目标病毒感染细胞群体的至少一个亚群,
b) 从该细胞群体除去包含目标病毒和至少一种外来因子的溶液,
c) 在培养基中培养该细胞,以生产复制的目标病毒群体,
其中与包含目标病毒和该至少一种外来因子的初始溶液相比,从复制的目标病毒群体中除去或基本上除去该至少一种外来因子。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的方法,其中该接触时间段少于或等于120分钟。
9.一种用于在细胞培养物上生产目标病毒的过程中除去外来因子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a) 使细胞群体与包含目标病毒和至少一种外来因子的溶液接触少于或等于约120分钟的时间段,其中该细胞易于被该目标病毒感染,
b) 从该细胞除去包含目标病毒和至少一种外来因子的溶液,
c) 在培养基中培养该细胞,以生产复制的目标病毒群体。
10.根据权利要求6-9的方法,其中在步骤a) 中的接触时间足以允许该目标病毒吸附至细胞群体的至少一个亚群上。
11.根据权利要求7或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与在包含目标病毒和至少一种外来因子的溶液中存在的DNA含量水平相比,在复制的目标病毒群体中,该至少一种外来因子的DNA含量水平下降了至少90%。
12.根据权利要求6-11的方法,其中该细胞易于被一种或多种外来因子感染。
13.根据权利要求2-12中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使用在步骤c)处得到的复制的目标病毒群体作为包含目标病毒的溶液用于根据另一个步骤a)与细胞群体进行接触,将步骤a)至c)的系列重复至少1次。
14.根据权利要求1-13中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该接触时间段是在10秒至120分钟、1分钟至30分钟、5分钟至15分钟范围内,是10分钟。
15.根据权利要求1-14中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该细胞是哺乳动物细胞、禽类细胞或昆虫细胞。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葛兰素史密丝克莱恩生物有限公司,未经葛兰素史密丝克莱恩生物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43396.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电动汽车车架总成及使用该车架总成的电动汽车
- 下一篇:一种汽车后地板角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