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窥镜保持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180003118.4 | 申请日: | 2011-06-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699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23 |
| 发明(设计)人: | 安永浩二;中村元一;广濑宪志;矶部尚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61B1/00 | 分类号: | A61B1/00;A61B1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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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内窥镜 保持 装置 | ||
1.一种内窥镜保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其用于支承基部;以及
顶端臂,其基端侧支承在上述基部上,该顶端臂用于使保持在该顶端臂的顶端侧的内窥镜在铅直面内移动;
上述顶端臂由从上述基部侧依次连结第1至第4顶端臂部而成的多节臂构成,
上述内窥镜保持装置包括连动部件,该连动部件使各个上述顶端臂部的行动相关联,以使上述第1顶端臂部与上述第3顶端臂部成为保持相互平行状态的行动,并且使上述第2顶端臂部与上述第4顶端臂部成为保持相互平行状态的行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窥镜保持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连动部件是连杆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窥镜保持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连动部件是以挠性的动力传递部件为媒介物的挠性传递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窥镜保持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基部借助铅直旋转轴以能够旋转的方式轴支承在上述支架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内窥镜保持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内窥镜保持装置包括:
第1锁定机构,其能够锁定上述支架与上述基部之间的动作;
第2锁定机构,其能够锁定上述基部与上述第1顶端臂部之间的动作;以及
第3锁定机构,其能够锁定上述第1顶端臂部与上述第2顶端臂部之间的动作、上述第2顶端臂部与上述第3顶端臂部之间的动作、和上述第3顶端臂部与上述第4顶端臂部之间的动作中的任意一者。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保持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内窥镜保持装置包括平衡部件,该平衡部件用于抵消由上述顶端臂的重量带来的力矩。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内窥镜保持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平衡部件是气压弹簧。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内窥镜保持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平衡部件是重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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