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静电消除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091064.9 | 申请日: | 2011-03-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6124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07 |
| 发明(设计)人: | 杜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金和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N1/14 | 分类号: | A61N1/1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710075 陕西省西安***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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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静电 消除 装置 | ||
1.一种便携式静电消除装置,包括一绝缘壳体和两个分别位于绝缘壳体两端的导电触头,其特征在于:在绝缘壳体内,由导线将至少一个限流电阻和一发光组件串联连接起来,导线的首尾两端分别与两个导电触头连接,所述的发光组件是由极性相反的、构成并联电路的两个发光二极管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的导线上串联方式安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光组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发光组件两端并联方式安置有电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二极管是在电流不大于10毫安就可以发光的低电流发光二极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发光组件中并联安置的两个发光二极管所发出光的颜色是不同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导线上串联方式安置有可变电阻。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发光组件中、与其中一个发光二极管串联方式安置有一补偿电阻。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绝缘壳体是透明的或彩色透明的绝缘管。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绝缘管是玻璃管或有机玻璃管。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电触头是由金属材料或非金属导电材料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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