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液分离除尘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018372.9 | 申请日: | 2011-01-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306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7 |
| 发明(设计)人: | 逄锦伦;文光才;龙伍见;霍春秀;李磊;康建东;兰波;高鹏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B01D50/00 | 分类号: | B01D5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赵荣之 |
| 地址: | 400037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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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分离 除尘器 | ||
1.汽液分离除尘器,包括外壳体(1)和由外壳体(1)围成的内腔室(2),所述外壳体上设置有一个气体入口(3)和一个气体出口(4),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腔室(2)的上部设置有至少一块倾斜设置的丝网板(5),所述丝网板(5)的下方设置有呈螺旋状盘升的盘管(6),所述盘管(6)的位于下方的开口与气体入口(3)相连接,所述盘管(6)位于上方的开口正对丝网板(5)设置,所述盘管(6)的表面设置有多个出液微孔;
所述外壳体(1)的底部设置有出液通道(7),所述出液通道(7)与内腔室(2)的底面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液分离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腔室(2)还设置有至少一块导流板(8),所述导流板(8)的上端沿与丝网板(5)的下端沿对应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液分离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板(8)为直板,与其对应的丝网板(5)之间的夹角大于90°。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汽液分离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板(8)的下端沿指向内腔室(2)的底面且两者不相接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液分离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板(8)与内腔室(2)的底面相垂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液分离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丝网板(5)的倾斜角为45°或13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液分离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盘管(6)位于上方的开口为一水平开口。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液分离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腔室(2)的底面设置成倾斜面,所述出液通道(7)与内腔室(2)的连接处位于内腔室(2)底面的最低点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液分离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体上还设置有液位观测装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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