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的脱粒碎草机构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015072.5 | 申请日: | 2011-01-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3810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24 |
| 发明(设计)人: | 杨仲雄;高福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莱恩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F12/40 | 分类号: | A01F12/40;A01F12/18 |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 |
| 地址: | 321025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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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半喂入式 联合收割机 脱粒 机构 | ||
1. 一种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的脱粒碎草机构,包括脱粒室(1)、脱粒滚筒(2)以及设于脱粒室内的碎草割刀(4),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碎草割刀(4)设于脱粒室(1)进料口相对一侧的上部,碎草割刀(4)为拱形结构锯齿刀,其锯齿(5)一侧为圆弧形,且碎草割刀(4)的锯齿一侧与脱粒滚筒(2)相对,锯齿面处于脱粒齿(3)的间距内,所述的锯齿(5)一侧的圆弧长度为脱粒滚筒(2)周长的 1/6到1/4,碎草割刀(4)的下端与脱粒滚筒(2)间距大于碎草割刀(4)上端与脱粒滚筒(2)的间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的脱粒碎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碎草割刀锯齿(5)一侧的圆弧所在圆的半径是脱粒滚筒(2)的半径的1.2-1.5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的脱粒碎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碎草割刀下端与脱粒齿的最小径向距离为5-30mm,碎草割刀上端与脱粒滚筒的径向距离为10-3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的脱粒碎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碎草割刀为双刀片结构,两个刀片(41)并排设置,并通过连接块(42)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的脱粒碎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碎草割刀为双刀片结构,两个刀片并排设置,并通过连接块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的脱粒碎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碎草割刀通过所述的连接块与脱粒室相连,连接块与脱粒室之间设有调整块(6)。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的脱粒碎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碎草割刀通过所述的连接块与脱粒室相连,连接块与脱粒室之间设有调整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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