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站终端及防盗报警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110437591.5 | 申请日: | 2008-03-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145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 发明(设计)人: | 林津;苗高峰;梁俊;张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1L27/00 | 分类号: | B61L27/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周红力;刘鹏 |
| 地址: | 100084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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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站 终端 防盗 报警 系统 | ||
1. 一种车站终端(108),包括:
授权模块,用于从中央监控装置(114)的中心数据库接收施封、解封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发送给手持机(106),和对手持机追加授权时间;
交帐模块,用于从手持机接收施封、验封、补封、解封的结果信息并保存到本地数据库中,并且通过本地数据库与中央监控装置(114)的中心数据库的同步操作将这些信息更新到中心数据库。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站终端(108),还包括:
手持机信息管理模块,用于实现对手持机(106)的管理。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站终端(108),还包括:
系统管理模块,用于添加、修改、查询或删除系统用户或手持机用户;
系统日志模块,用于记录系统用户所做出的所有操作及施封信息、解封信息、报警信息等。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站终端(108),还包括:
货单信息管理模块,用于将要运输的货单信息录入车站终端并保存到其本地数据库中,以及通过本地数据库与中央监控装置(114)的中心数据库的同步操作将货单信息更新到中心数据库,以及还用于对已有货单信息进行修改、查询或删除。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站终端(108),还包括:
报警处理模块,用来显示、处理报警信息,并将报警信息在数字地图上实时显示出来。
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站终端(108),还包括:
本地数据库,用于存储在车站终端本地处与系统的操作相关的信息。
7. 一种用于篷车或集装箱的防盗报警系统(100),包括:
手持机(106);
车载监控设备(104);
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所述的车站终端。
8. 如权利要求7的防盗报警系统(100),其中,还包括:
报警终端(118),用于处理、显示报警信息;
中央监控装置(114),其安装有管理软件和中心数据库;
路局终端(116),用于提供收发命令、查询施封/解封、报警信息。
9. 如权利要求7的防盗报警系统(100),其中,
所述手持机与所述车载监控终端之间和/或和/或 所述手持机与所述车站终端之间,通过蓝牙或其他无线方式进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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