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活性药剂的低温制粒和贮藏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36758.6 | 申请日: | 2004-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578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2 |
发明(设计)人: | M·瑞彻特-福瑞斯;S·科尔姆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尔开-阿贝优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9/35 | 分类号: | A61K39/35;A61K39/36;A61K9/16;A61P37/08;A61J1/00;B01J2/0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华英 |
地址: | 丹麦赫*** | 国省代码: | 丹麦;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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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活性 药剂 低温 贮藏 方法 | ||
1.变应原提取物的液体组合物的低温颗粒,其中所述低温颗粒具有0.1-20mm的平均直径并且所述低温颗粒适用于直接用于适当的制剂步骤中。
2.根据权利要求1的低温颗粒,所述低温颗粒在制剂前不冻干。
3.根据权利要求1的低温颗粒,所述低温颗粒具有0.5-10mm的平均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1的低温颗粒,所述低温颗粒具有1-5mm的平均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1的低温颗粒,含有变应原产品的所述低温颗粒适合于称量并配制成适当的剂量,并且其中所述低温颗粒在制剂前不冻干。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低温颗粒,其中所述变应原是花粉变应原、昆虫变应原或食物变应原。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低温颗粒,其中所述变应原是草花粉变应原、尘螨变应原、豕草属变应原、雪松变应原、猫变应原或白桦变应原。
8.含有变应原提取物的液体组合物的低温颗粒的容器,其中所述低温颗粒具有0.1-20mm的平均直径并且所述低温颗粒适用于直接用于适当的制剂步骤中,并且其中所述含有液体组合物的低温颗粒的容器能够储存在-40℃至-10℃的温度范围下多于6个月的时间,同时所述变应原产品的活性没有损失。
9.根据权利要求8的容器,其中所述低温颗粒在制剂前不冻干。
10.根据权利要求8的容器,所述低温颗粒具有0.5-10mm的平均直径。
11.根据权利要求8的容器,所述低温颗粒具有1-5mm的平均直径。
12.根据权利要求8-11中任一项的容器,其中所述含有液体组合物的低温颗粒的容器能够储存在-40℃至-10℃的温度范围下多于1年的时间,同时所述变应原产品的活性没有损失。
13.根据权利要求8-12中任一项的容器,其中所述容器是在形成所述低温颗粒中所使用的容器。
14.根据权利要求8-13中任一项的容器,其中所述变应原是花粉变应原、昆虫变应原或食物变应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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