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内窥镜的自推进单元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254783.2 | 申请日: | 2011-08-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296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2 |
| 发明(设计)人: | 山川真一;仲村贵行;岩坂诚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61B1/00 | 分类号: | A61B1/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刘晓峰 |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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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内窥镜 推进 单元 | ||
1.一种用于内窥镜的自推进单元,所述内窥镜具有用于进入到体腔中的细长管段,所述自推进单元包括:
第一环状套筒,所述第一环状套筒绕所述细长管的远端部分安装;
环形移动装置,所述环形移动装置绕所述第一环状套筒设置,所述环形移动装置具有与所述第一环状套筒相比在近端方向上延伸得更远的端部,并具有外环形表面,所述环形移动装置用于通过所述外部环形表面与所述体腔的壁的接触沿所述细长管的轴向方向环形转向,从而沿所述轴向方向施加推进力;
多个可移动板,所述多个可移动板容纳在所述环形移动装置中,用于通过防止所述环形移动装置的所述端部松开来支撑所述环形移动装置,所述可移动板具有能够在打开位置与闭合位置之间枢转地移动的近端部分,其中当所述可移动板处于所述闭合位置时,所述可移动板沿所述轴向方向延伸,而当所述可移动板处于所述打开位置时,所述可移动板倾斜于所述轴向方向延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推进单元,还包括第二环状套筒,所述第二环状套筒容纳在所述环形移动装置中,用于保持所述环形移动装置能够与所述第一环状套筒协作地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推进单元,还包括导辊,所述导辊以能够旋转的方式固定到所述可移动板的所述近端,用于接触所述环形移动装置的内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可移动板以能够枢转移动的方式固定到所述第二环状套筒的近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内窥镜包括在远端处的头部组件,和用于改变所述头部组件的方向的转向装置;
还包括保持装置,所述保持装置固定到所述转向装置,并与所述第一环状套筒连接,用于进行保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第一环状套筒与所述转向装置一起设置,并与所述转向装置一起限定间隙空间。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第二环状套筒和所述可移动板设置在所述转向装置外,并且当所述转向装置被转向时,所述可移动板中的至少一个根据所述转向装置的转向朝向所述打开位置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推进单元,还包括:
接合辊,所述接合辊设置在所述第一环状套筒上,用于通过接触所述环形移动装置的所述外环形表面而使所述环形移动装置移动;
一对辊,所述一对辊设置在所述第二环状套筒上,用于将所述环形移动装置推压到所述接合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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