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金精矿氰化提金后的排液的处理方法和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53248.5 | 申请日: | 2011-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244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25 |
发明(设计)人: | 张金龙;牌洪坤;迟继松;于文义;李威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 |
主分类号: | C02F1/28 | 分类号: | C02F1/28;C02F1/62;C22B11/00;C22B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双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1 | 代理人: | 王菲;李云鹏 |
地址: | 261442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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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精矿 氰化 提金后 处理 方法 系统 | ||
1.一种金精矿氰化提金后的排液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CCD法提金后的氰化排液用椰壳活性炭进行处理,部分回收氰化排液中的液体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氰化排液在用椰壳活性炭处理前,先经过净化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处理是采用板框压滤机进行压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将经活性炭处理后的氰化排液返回到洗涤系统中的步骤。
5.采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得到的载金碳产品。
6.用于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净化处理装置、活性炭预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以及活性炭激活装置;所述净化处理装置与所述活性炭吸附装置上的进口相连,所述活性炭吸附装置内有活性炭存储器,上还设置有排液出口,后接洗涤系统;所述活性炭预处理装置和活性炭激活装置均连接在活性炭吸附装置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处理装置包括排液存储器、输送系统和净化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吸附装置内的活性炭存储器为密闭容器,容器内安装筛网。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预处理装置包括活性炭水洗设备和除杂设备。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激活装置包括盐酸存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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