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玻璃测试用折射液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14193.7 | 申请日: | 2011-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232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龚秀明;吴时彬;胡明鹏;景洪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1N21/00 | 分类号: | G01N21/00;G01L1/24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迪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1 | 代理人: | 顾炜;卢纪 |
地址: | 610209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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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玻璃 测试 折射 | ||
1.一种玻璃测试用折射液,其特征在于:采用肉豆蔻酸异丙酯或肉桂酸乙酯作为折射液,或将两种混合配制而成,所述折射液的折射率为1.4346~1.558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测试用折射液,其特征在于在常压、20℃条件下,采用肉豆蔻酸异丙酯,得到折射率为1.4346的折射液。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测试用折射液,其特征在于在常压、20℃条件下,肉豆蔻酸异丙酯与肉桂酸乙酯按体积比为100∶23.69混合制得,折射率为1.458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测试用折射液,其特征在于在常压、20℃条件下,肉豆蔻酸异丙酯与肉桂酸乙酯按体积比为100∶39.05混合制得,折射率为1.470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测试用折射液,其特征在于在常压、20℃条件下,肉豆蔻酸异丙酯与肉桂酸乙酯按体积比为100∶140.06混合制得,折射率为1.508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测试用折射液,其特征在于在常压、20℃时条件下,肉豆蔻酸异丙酯与肉桂酸乙酯按体积比为100∶185.87混合制得,折射率为1.5164。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测试用折射液,其特征在于在常压、20℃条件下,肉豆蔻酸异丙酯与肉桂酸乙酯按体积比为100∶723.59混合制得,折射率为1.543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测试用折射液,其特征在于在常压、20℃的条件下,采用肉桂酸乙酯,得到折射率为1.5588的折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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