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汽车电池组能量回收管理系统及其管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98232.9 | 申请日: | 2011-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315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2 |
发明(设计)人: | 王刃;陈屹;金贇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省高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 |
代理公司: | 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 34115 | 代理人: | 吴娜 |
地址: | 230031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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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汽车 电池组 能量 回收 管理 系统 及其 方法 | ||
1.一种电动汽车电池组能量回收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电池组,电池组的充电端、放电端均与充放电管理单元相连,充放电管理单元分别与充电单元和放电能量回收单元相连,放电能量回收单元与备用电池负载单元相连,电源模块、备用电池负载单元分别向充电单元供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电池组能量回收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充放电管理单元由充电控制电路和放电控制电路组成,充电控制电路的输入端与充电单元的输出端相连,充电控制电路的输出端与电池组的充电端相连;放电控制电路的输入端与电池组的放电端相连,放电控制电路的输出端与放电能量回收单元的输入端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电池组能量回收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备用电池负载单元由备用充电电池和放电功率负载组成,备用充电电池向充电单元供电,放电能量回收单元的输出端与备用充电电池相连,备用充电电池与放电功率负载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电池组能量回收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源模块为AC/DC电源。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所述的电动汽车电池组能量回收管理系统的管理方法,该方法包括下列顺序的步骤:
(1)初始化后,充放电管理单元判断各个电池组需要充电或是放电;
(2)对于需要放电的电池组,充放电管理单元转换为放电状态,连接放电能量回收单元,将需要放电的电池组所放出的电量直接供给需要充电的电池组,若没有需要充电的电池组,则将需要放电的电池组所放出的电量直接供给备用电池负载单元;
(3)对于需要充电的电池组,充放电管理单元转换为充电状态,连接充电单元,由电源模块、放电能量回收单元和备用电池负载单元对需要充电的电池组进行供电。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汽车电池组能量回收管理系统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初始化是指初始化充放电管理单元、放电能量回收单元和充电单元,使三者全部处于开路状态。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汽车电池组能量回收管理系统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电池组有电池余量时,放电控制电路先做电池电压、电量判断;判断电池组有多余电量需要放电,使用放电控制电路内的电子开关连接放电能量回收单元;放电能量回收单元以输入恒流的方式,进行DC/DC的转换,转换出来的直流电压直接给备用充电电池充电。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汽车电池组能量回收管理系统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电池组放电完成后,针对需要充电的电池组,放电控制电路先做电池电压、电量判断,判断为无需放电电池组;再由充电控制电路判断电池电压,充电控制电路通过内部电子开关连接充电单元;连接后充电单元通过备用充电电池存储的能量给电池组充电。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汽车电池组能量回收管理系统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电池组放电到一定电压时,放电控制电路会断开内部电子开关使电池组停止放电。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汽车电池组能量回收管理系统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电池组充电完成时,充电控制电路会断开内部电子开关使电池组停止充电,当备用充电电池放电到没有电量时,由AC/DC电源供给充电单元能量给电池组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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