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视镜的可挠四向管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28564.X | 申请日: | 2011-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890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发明(设计)人: | 陈永修 | 申请(专利权)人: | 全崴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3/24 | 分类号: | G02B23/24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308 | 代理人: | 秦力军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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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视镜 可挠四 结构 | ||
1.一种内视镜的可挠四向管结构,包括:
数个圆体组件,各个圆体组件中央具有一中央穿孔,且各个圆体组件外侧分别凹设有一第一凹槽、一第二凹槽、一第三凹槽及一第四凹槽;
一第一弹性组件、一第二弹性组件、一第三弹性组件及一第四弹性组件,分别连续地嵌设于所述各个圆体组件的第一凹槽、第二凹槽、第三凹槽及第四凹槽,且所述第一至第四弹性组件内分别具有一第一容置空间、一第二容置空间、一第三容置空间及一第四容置空间;以及
一第一线体、一第二线体、一第三线体及一第四线体,分别连续地穿设所述第一容置空间、第二容置空间、第三容置空间及第四容置空间;
其中,藉由该第一弹性组件、该第二弹性组件、该第三弹性组件及该第四弹性组件将数个圆体组件组成一管状体,并用以维持该管状体的直线状态,使各圆体组件之间具有一间距。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视镜的可挠四向管结构,其中,还包含一镜头装置,其具有一内视镜头及一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用于处理内视镜头所摄取的影像信号,并通过一信号线来传送所述信号。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视镜的可挠四向管结构,其中,所述第一线体、第二线体、第三线体及第四线体的一端连接所述镜头装置,所述管状体依这些线体的拉引施力方向而使该管状体成弯曲状态,进而控制该镜头装置的转向。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视镜的可挠四向管结构,其中,所述信号线系穿设各个圆体组件的中央穿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视镜的可挠四向管结构,其中,所述线体为钢丝。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视镜的可挠四向管结构,其中,所述弹性组件为弹簧。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视镜的可挠四向管结构,其中,所述弹性组件采用焊接方式分别连续地嵌设于数个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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