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信设备、通信方法和通信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067492.2 | 申请日: | 2011-03-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018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8 |
| 发明(设计)人: | 畠山晃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B5/00 | 分类号: | H04B5/00;H04W52/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郭定辉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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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设备 方法 系统 | ||
1.一种通信设备,包括:
第一主通信装置,以第一通信速度进行作为接近通信的第一通信;
第二主通信装置,以比所述第一通信速度更快的第二通信速度进行作为接近通信的第二通信;
电能传输装置,其中接收用以进行所述第二通信的电能的供给的从通信设备使用无线电能传输传送用以进行所述第二通信的电能;以及
监视装置,监视使用所述无线电能传输而提供给所述从通信设备的电能,
其中,所述第一主通信装置使用所述第一通信,从所述从通信设备接收包括所述从通信设备在所述第二通信中消耗的最大电能消耗的配置信息,
在开始与所述从通信设备的所述第一通信之后,所述电能传输装置开始无线电能传输,
在所述无线电能传输已经开始之后,所述第二主通信装置开始与所述从通信设备的第二通信,并且
在所述监视装置监视到的电能超过根据所述最大电能消耗设置的阈值的情况下,所述电能传输装置停止所述无线电能传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设备,
其中,所述第一主通信装置使用所述第一通信与所述从通信设备进行相互认证,并且在相互认证成功之后,从所述从通信设备接收所述配置信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设备,
其中,所述配置信息进一步包括与由所述从通信设备进行的所述第二通信有关的通信信息,并且
在基于所述通信信息确定所述第二主通信装置能够与所述从通信设备进行所述第二通信的情况下,开始所述第二主通信装置的所述第二通信和所述电能传输装置的所述无线电能传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通信设备,
其中,所述通信信息包括关于所述从通信设备进行的所述第二通信的通信方法的信息、以及关于所述从通信设备在所述第二通信中所使用的天线的安置状态的信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设备,
其中,所述配置信息进一步包括与所述无线电能传输有关的无线电能传输信息,在所述无线电能传输中所述从通信设备通过无线电能传输接收电能的供给,并且
在基于所述无线电能传输信息确定所述电能传输装置能够进行通过无线电能传输至所述从通信设备的电能供给的情况下,开始所述第二主通信装置的所述第二通信和所述电能传输装置的无线电能传输。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信设备
其中,所述无线电能传输信息包括关于所述从通信设备接收电能供给的无线电能传输的无线电能传输方法的信息、以及所述从通信设备在通过所述无线电能传输接收电能供给时所使用的天线的安置状态的信息。
7.一种通信设备的通信方法,所述通信设备配备有:第一主通信装置,以第一通信速度进行作为接近通信的第一通信;第二主通信装置,以比所述第一通信速度更快的第二通信速度进行作为接近通信的第二通信;电能传输装置,其中接收用以进行所述第二通信的电能的供给的从通信设备使用无线电能传输传送用以进行所述第二通信的电能;以及监视装置,监视使用无线电能传输而提供给所述从通信设备的电能,所述通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使用所述第一通信,利用所述第一主通信装置从所述从通信设备接收包括所述从通信设备在所述第二通信中消耗的最大电能消耗的配置信息;
在开始与所述从通信设备的所述第一通信之后,使用所述电能传输装置开始所述无线电能传输;
在所述无线电能传输已经开始之后,使用第二主通信装置开始与所述从通信设备的第二通信;以及
在所述监视装置监视到的电能超过根据所述最大电能消耗设置的阈值的情况下,使用所述电能传输装置停止所述无线电能传输。
8.一种通信设备,包括:
第一从通信装置,以第一通信速度进行作为接近通信的第一通信;
第二从通信装置,以比所述第一通信速度更快的第二通信速度进行作为接近通信的第二通信;以及
电能接收装置,从提供用以进行所述第二通信的电能的主通信设备接收通过使用无线电能传输所传送的用以进行所述第二通信的电能,
其中,所述第一从通信装置使用所述第一通信,将包括所述第二通信中所消耗的最大电能消耗的配置信息传送到所述主通信设备,
在开始与所述主通信设备的所述第一通信之后,所述电能接收装置接收开始从所述主通信设备传送的电能,以及
所述第二从通信装置使用所述电能接收装置接收到的电能而开始操作,并且开始与所述主通信设备的所述第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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