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制动器释放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67672.4 | 申请日: | 2010-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588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06 |
发明(设计)人: | 谷佳典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6B5/00 | 分类号: | B66B5/00;B66B1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党晓林;王小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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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制动器 释放 机构 | ||
1.一种制动器释放机构,其是针对电梯的曳引机用制动器的制动器释放机构,所述曳引机用制动器包括用于支承制动靴的可动体、以及具有用于驱动所述可动体的电磁线圈的固定基底,该制动器释放机构具备:
第1部材和第2部材,它们被设置为能够相对旋转;以及
多个滚动体,它们被设置在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之间,
在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的相对置的一对面中的一个面形成有多个支承孔,所述多个支承孔用于部分地收纳所述滚动体,在所述一对面中的另一个面形成有呈圆弧状延伸的多个长孔,以使所述滚动体能够在滚动的同时移动,
所述支承孔分别以使所述滚动体能够自转且能够与该支承孔同步地移动的方式来支承所述滚动体,
所述长孔分别形成为,在所述滚动体沿该长孔移动时该滚动体的收纳深度发生变化,
所述滚动体分别在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之间被对应的所述支承孔和所述长孔双方收纳,由此,所述第1部材与第2部材在相对旋转轴线方向的间隔通过该第1部材和第2部材的相对旋转而发生变化,
所述制动器释放机构进一步具备限制部,所述限制部不限制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中的一方的在相对旋转轴线方向的位置,而是限制另一方的在相对旋转轴线方向的位置,
所述限制部固定在所述固定基底,
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中的所述一方被设置为对所述可动体施加沿相对旋转轴线方向的移动力。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制动器释放机构,
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中的所述一方被所述可动体限制了相对旋转方向的旋转,
所述长孔形成于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中的所述一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制动器释放机构,
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中的所述另一方具有沿相对旋转的半径方向延伸的片状杆部,
所述支承孔形成于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中的所述另一方。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的制动器释放机构,
所述滚动体分别为球体。
5.根据权利要求4的制动器释放机构,
所述球体至少设置有3个,
所述支承孔分别与其它相邻的所述支承孔以相等角度间隔隔开。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项的制动器释放机构,
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以所述一方位于所述可动体侧的方式配置在该可动体的与所述固定基底相反的一侧。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的制动器释放机构,
所述制动器释放机构进一步具备盖部材和套环,
所述盖部材配置为在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中的所述一方与所述盖部材之间夹着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中的所述另一方,
所述套环配置在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中的所述一方与所述盖部材之间,以维持该盖部材与该一方之间的间隔。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项的制动器释放机构,
所述限制部以在相对旋转轴线上延伸的方式贯通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
所述限制部的末端螺合于所述固定基底,
该限制部的头部从所述第1部材和第2部材中的所述另一方的与形成有所述支承孔或所述长孔的一个面相反的相反面露出,并钩挂于该相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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