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溶性大豆多糖的益菌用途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62110.0 | 申请日: | 2010-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115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发明(设计)人: | R.A.肯珀曼;M.梅莱马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305 | 分类号: | A23L1/305;A23L1/308;A23L2/52;A23L2/6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韦欣华;万雪松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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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溶性 大豆 多糖 用途 | ||
1.包含小于40摩尔%,优选小于30摩尔%的半乳糖醛酸含量和超过40摩尔%,优选超过50摩尔%的中性糖(侧链)含量的水溶性大豆多糖作为表现为选择性刺激双歧杆菌生长所表达的益菌组合物的非治疗性用途,其中摄取量为至少2克/天,优选至少3克/天。
2.包含小于40摩尔%,优选小于30摩尔%的半乳糖醛酸含量和超过40摩尔%,优选超过50摩尔%的中性糖(侧链)含量的水溶性大豆多糖作为表现为选择性刺激双歧杆菌生长的益菌组合物在食品或药剂制造中的用途。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所述水溶性大豆多糖以至少1.0重量%的含量包含在含蛋白质的饮料中。
4.根据权利要求3的用途,其中所述饮料是含大豆蛋白的酸性饮料。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用途,其中所述水溶性大豆多糖以每包装至少2克,优选至少3克的量包含在包装的含大豆蛋白的酸性饮料中。
6.根据权利要求5的用途,其中所述包装饮料的体积为50至500毫升,优选125至300毫升。
7.根据权利要求3至6任一项的用途,其中所述饮料含有0.2至5重量%的大豆蛋白且其中所述大豆蛋白具有小于40重量%的在pH 4.5下的溶解度。
8.根据权利要求3至7任一项的用途,其中将所述饮料巴氏灭菌或灭菌。
9.包装的含大豆蛋白的酸性饮料的制备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 提供具有3.0至5.5的pH、包含0.2至5重量%的大豆蛋白和至少1.0重量%的水溶性大豆多糖的水性组合物,所述水溶性大豆多糖包含小于40摩尔%,优选小于30摩尔%的半乳糖醛酸含量和超过40摩尔%,优选超过50摩尔%的中性糖(侧链)含量;其中所述大豆蛋白具有小于40重量%的在pH 4.5下的溶解度;和
· 包装所述水性组合物;
其中所述水性组合物不经受大于100 ℃的温度4秒或更久。
10.根据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所述包装饮料份(portion)每包装含有至少2克水溶性大豆多糖。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方法,其中所述包装饮料的体积为每包装50至500毫升,优选125至300毫升。
12.根据权利要求9至11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在包装之前,通过加热至超过60 ℃的温度,将所述水性组合物灭菌或巴氏灭菌。
13.获得益菌作用的方法,包括摄取至少2克/天,优选至少3克/天的包含小于40摩尔%,优选小于30摩尔%的半乳糖醛酸含量和超过40摩尔%,优选超过50摩尔%的中性糖(侧链)含量的水溶性大豆多糖的步骤。
14.根据权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益菌作用通过选择性刺激双歧杆菌生长表现。
15.包含小于40摩尔%,优选小于30摩尔%的半乳糖醛酸含量和超过40摩尔%,优选超过50摩尔%的中性糖(侧链)含量的水溶性大豆多糖在提供益菌作用的组合物的制造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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