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肽有效
| 申请号: | 201080057793.0 | 申请日: | 2010-11-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37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 发明(设计)人: | G.钱德拉莫夫利;B.R.K.班迪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8/00 | 分类号: | A61K38/00;C07K7/64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吕彩霞;杨思捷 |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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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肽 | ||
1. 肽,其选自:
(i)具有SEQ ID NO:1的肽(i),分子量为700~20000道尔顿,其包含如下氨基酸残基:-Leu-Ser-Arg-His-Val-Leu-Gln-(LSRHVLQ);或
(ii)具有SEQ ID NO:2的肽(ii),其包含如下氨基酸残基:-His-Gly-His-Pro-Phe-Ala-Pro-(HGHPFAP)。
2. 权利要求1所述的肽,其中具有SEQ ID NO:1的肽(i)包含如下环状氨基酸残基:
。
3. 权利要求2所述的肽,其中具有SEQ ID NO:1的肽(i)包含如下环状氨基酸残基:
。
4. 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肽,其中具有SEQ ID NO:1的肽(i)的分子量为1000~8000。
5. 权利要求1所述的肽,其中具有SEQ ID NO:2的肽(ii)包含如下环状氨基酸残基:
。
6. 权利要求5所述的肽,其中具有SEQ ID NO:2的肽(ii)包含如下氨基酸残基:
。
7. 权利要求1所述的肽,其中所述具有SEQ ID NO:1的肽(i)或具有SEQ ID NO:2的肽(ii)用皮肤直染聚合物衍生化,所述皮肤直染聚合物优选为聚乙二醇。
8. 皮肤美白组合物,其包含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肽和美容上可接受的基质。
9. 权利要求8所述的皮肤美白组合物,其包含0.0001~10 wt%的所述肽。
10. 使皮肤美白的方法,包括向皮肤施用前述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肽。
11. 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肽用于皮肤美白的用途。
12. 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肽用于免疫调节的用途。
13. 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肽用于身体质量调节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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