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力交换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50203.1 | 申请日: | 2010-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683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2 |
发明(设计)人: | 小新博昭;吉武晃;岩松祐辅;川口庆;川崎琢磨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2J3/46 | 分类号: | H02J3/46;H02J3/00;H02J3/32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力 交换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在集合住宅的用电户之间互相交换发电装置发电所产生的电量的电力交换系统。
背景技术
近年来,利用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来进行自己发电的用电户渐渐增多。但是,有时自己发电所产生的电量会超过耗电量。在这种情况下,超过耗电量的电量会被舍弃。因此,提出了一种将超过耗电量的剩余电力在用电户之间进行互相交换的技术(例如,专利文献1)。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6-288162号公报
但是,对于在用电户之间交换的电量,由于是通过传输商用交流电力的电线来传输的,因此存在以下的情况:在各用电户所使用的电量中,源自商用交流电力的电量和用电户之间互相交换的电量的使用比例不明确。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鉴于这种实际情况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抑制用电户之间交换的电量与商用交流电量的比例不明确而进行电能交换的电力交换系统。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提供一种电力交换系统,在集合住宅内的用电户之间互相交换发电装置的发电量,各上述用电户利用上述发电装置进行发电,并且通过同一电力供给体系接受商用交流电力的供给,由电力管理装置对提供给各上述用电户的电量进行管理,上述电力管理装置还对一个用电户的剩余电量和其他用电户的请求电量进行管理,通过上述电力供给体系将一个用电户的剩余电量提供给其他用电户。
根据该结构,电力管理装置在将一个用电户所剩余的电量的电力交换至其它用电户时,对一个用电户所剩余的电量和其他用电户的请求电量进行掌握。由此,能够抑制用电户之间所交换的电量与各用电户所使用的商用交流电量的使用比例不明确的情况。
在此,也能够是,将用电户要售出的电量设为售电量,将用电户对其他用电户请求的请求电量设为购电量,上述用电户具备:产生电力的上述发电装置;以及电力控制装置,其基于上述发电装置的发电量来计算售电量,并且与上述电力管理装置之间发送接收表示上述售电量的售电量信息和表示上述购电量的购电量信息,上述电力管理装置基于来自上述电力控制装置的上述售电量信息和上述购电量信息来使用电户之间的电力买卖成立,并且基于电力买卖的成立,对发送了上述售电量信息的用电户指示售电,并且,上述电力管理装置对从上述电力供给体系提供给上述集合住宅的商用交流电量、各上述用电户的售电量以及各上述用电户的购电量进行统计,并且针对每个用电户,基于上述商用交流电量、上述售电量以及上述购电量来计算电费。
在集合住宅的用电户之间交换电力的情况下,如果通过基于各用电户的耗电量按比例分配商用交流电量来求出电费,则会在售电的用电户、购电的用电户以及不进行电力买卖的用电户之间产生不公平。根据该结构,电力管理装置对商用交流电量、各用电户的售电量、各用电户的购电量进行统计,并针对每个用电户,基于商用交流电量、售电量以及购电量来计算电费。即,关于各用电户的电费,将商用交流电量、售电量以及购电量考虑在内来计算电费,因此能够抑制在电费上在用电户之间产生不公平。
另外,也可以是,在上述电力供给体系中,在上述集合住宅内的电力供给下游体系与上述集合住宅外的电力供给上游体系之间设置有测量上述商用交流电力的流向的电力方向传感器,上述电力管理装置将通过上述电力方向传感器判断为不存在从上述电力供给上游体系向上述电力供给下游体系的电力流动的情况设为未使用商用电力的状态,将通过上述电力方向传感器判断为存在从上述电力供给上游体系向上述电力供给下游体系的电力流动的情况设为使用商用电力的状态,将两个状态进行区分,在上述未使用商用电力的状态下针对各用电户的使用电量的电费与在上述使用商用电力的状态下针对各用电户的使用电量的电费之间存在差异。
通过在未使用商用电力的状态与使用商用电力的状态之间对电费设置差,能够使用电户有动机在未使用商用电力的状态和使用商用电力的状态中的某个状态时更多地消耗电力。
在上述电力交换系统中,也能够是,上述发电装置包括多种发电装置,上述电力管理装置区分上述售电量是由上述多种发电装置中的哪种发电装置发出的,来对该售电量进行管理。
根据该结构,区分来自用电户的售电量是由哪个发电装置发出的来对该售电量进行管理,因此能够根据产生售电量的发电装置来进行信息处理。例如,对购买售电量的用电户提供关于售电量的发电装置的种类信息,或者根据发电装置的种类来在电能的价格上设置差。
另外,也可以是,在针对每个上述用电户基于上述商用交流电量、上述售电量以及上述购电量来计算电费时,使上述电费与作为上述售电量的发电源的发电装置的种类对应地不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未经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50203.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