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线性执行机构及叉车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27630.8 | 申请日: | 2010-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599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16 |
发明(设计)人: | 早濑功;平工贤二;山田弘幸;落合正巳;柳勇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立建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16H25/24 | 分类号: | F16H25/24;B66F9/075;F16H25/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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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线性 执行机构 叉车 | ||
1.一种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具有:
螺纹轴;
在该螺纹轴的外周上形成为螺旋状的螺纹牙;
主辊,其具有与该螺纹牙的牙侧面接触的滚动面,通过以自转轴为中心旋转而经由所述滚动面在所述牙侧面上滚动;
辊支承部件,其将该主辊以能够以所述自转轴为中心旋转的方式支承;
辊保持架,其针对经由所述滚动面而从所述牙侧面传递至所述主辊的力以能够摆动的方式支承所述辊支承部件,若所述主辊滚动则其相对于所述螺纹轴在所述螺纹轴的周围相对地旋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辊在所述滚动面上能够在线状的接触区间内与所述牙侧面接触,
将所述线状的接触区间中的任意的一点作为代表点,
将通过所述代表点并位于与所述螺纹轴共有中心轴的圆筒面上的螺旋、即通过所述代表点并具有与所述螺纹轴相同的导程的螺旋作为代表螺旋,
将在所述代表点上与所述代表螺旋大致正交的平面作为代表平面时,
所述辊支承部件的摆动轴与所述代表平面交叉,
所述摆动轴与所述代表平面的交点,在所述代表平面上位于通过所述代表点的直线上或位于该直线的附近。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辊支承部件的摆动轴与所述代表平面大致正交。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代表点位于所述线状的接触区间中的大致中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辊的自转轴,以将该自转轴假想地延长的直线与所述螺纹轴交叉的姿势、且向所述滚动面所接触的所述牙侧面侧倾斜的姿势支承在所述辊支承部件上,
所述螺纹牙的牙侧面,以所述螺纹牙的底部比顶部大的方式相对于所述螺纹轴的中心轴倾斜,
所述主辊,在所述主辊的自转轴方向上的一定范围内,所述主辊的直径随着接近所述螺纹轴而变小,而且,与所述牙侧面线接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辊的直径,在所述主辊的自转轴方向上的一定范围内,随着接近所述螺纹轴,与所述具有倾斜的牙侧面的所述螺纹牙相应地以一定的比例变小,
所述主辊的滚动面,由圆锥的侧面的一部分形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辊保持架支承多个辊支承部件,
所述多个辊支承部件上的各主辊,沿所述螺纹牙在所述螺纹轴的周向上相互隔着间隔地配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支承在所述多个辊支承部件上的多个主辊中,在形成所述螺纹牙的两个牙侧面中的一个牙侧面上滚动的主辊的数量为三个。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具有:
辅助辊,其以能够以自转轴为中心而旋转的方式通过所述辊保持架支承,在与所述主辊所滚动的所述牙侧面相对的其他的牙侧面上滚动;
辅助辊位置调整机构,其对所述辅助辊的自转轴相对于所述螺纹轴的固定位置进行调整。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辅助辊及所述辅助辊位置调整机构的数量,与所述主辊的数量相同。
11.一种叉车,其特征在于,作为叉的高度调节机构,具有如权利要求1~10的任一项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
12.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代表点位于所述线状的接触区间的大致中央。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性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辊能够在所述滚动面中在线状的接触区间内与所述牙侧面接触,
所述辊支承部件的摆动轴被设置在以下位置上:
当经由所述滚动面从所述牙侧面传递至所述主辊的力偏位作用于所述滚动面的所述线状的接触区间的一端侧时,
使所述主辊向使所述滚动面中的所述线状的接触区间的另一端侧接近所述牙侧面的方向摆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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