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作业车辆的原动机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25313.2 | 申请日: | 2010-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036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发明(设计)人: | 兵藤幸次;吉川正规;长南和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立建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02D29/00 | 分类号: | F02D29/00;F02D45/00;F16H61/02;F16H63/40;F16H59/42;F16H59/6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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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作业 车辆 原动机 控制 装置 | ||
1.一种作业车辆的原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行驶驱动装置,其经由液力变矩器将原动机的旋转传递至车轮;
第一选择装置,其被操作用于选择动力模式或经济模式;
第二选择装置,其不同于所述第一选择装置;
模式切换装置,在通过所述第一选择装置选择了所述经济模式的状态下,若操作所述第二选择装置,则从所述经济模式切换为所述动力模式;
速度限制装置,若设定为所述经济模式,则与设定所述动力模式时相比,将所述原动机的最高转速限制在低速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作业车辆的原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判定装置,根据所述作业车辆的车辆状态或所述第二选择装置的操作,判断模式切换条件是否成立,
所述模式切换装置,在通过所述第二选择装置的操作选择了所述动力模式的状态下,若通过所述判定装置作出模式切换条件成立的判定,则从所述动力模式切换为所述经济模式。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作业车辆的原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检测所述液力变矩器的速度比的速度比检测装置,
所述判定装置,若通过所述速度比检测装置检测的所述液力变矩器速度比达到规定值以上,则作出模式切换条件成立的判定。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作业车辆的原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定装置,在通过所述第二选择装置的操作设定了所述动力模式的状态下,若所述第二选择装置被再次操作,则作出模式切换条件成立的判定。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作业车辆的原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定装置,在变速器被设定为自动变速模式的状态下,若对所述变速器输出升档信号,则作出模式切换条件成立的判定。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作业车辆的原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定装置,若对所述作业车辆的前进、后退及中立的某一个进行指令的前进、后退切换开关被操作至中立位置,则作出模式切换条件成立的判定。
7.如权利要求1~6的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的原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选择装置,是设置在驾驶室内的交替式开关,
所述第二选择装置,是设置在作业用操作部件上的瞬时式开关,所述作业用操作部件对作业用执行机构输出与操作量相应的驱动指令。
8.如权利要求1~7的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的原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与所述第二选择装置另外地、指令变速级向低速侧的切换的低速指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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