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作业车辆的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25181.3 | 申请日: | 2010-06-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598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16 |
发明(设计)人: | 兵藤幸次;中园裕喜;大内裕史;岛津淳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立建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02D29/02 | 分类号: | F02D29/02;F02D29/00;F16H61/02;F16H59/44;F16H59/4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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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作业 车辆 控制 装置 | ||
1.一种作业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转速控制装置,其与油门踏板的操作量相应地控制原动机的转速;
液压泵,其通过所述原动机而被驱动,对作用有与行驶驱动力相应的反力的作业用执行机构供给驱动压;
行驶驱动装置,其经由液力变矩器将所述原动机的旋转传递至车轮;
速度比检测装置,其检测所述液力变矩器的输入轴和输出轴的速度比;
负载压检测装置,其检测所述液压泵的负载压;
选择装置,其选择动力模式或经济模式;
判定装置,其对速度限制条件成立与否进行判定,该速度限制条件是通过所述速度比检测装置检测的速度比为规定值以下、且通过所述负载压检测装置检测的负载压为规定值以上;
发动机转速限制装置,当通过所述判定装置作出速度限制条件成立的判定时,其将所述经济模式选择时的所述原动机的最高转速与所述动力模式选择时的所述原动机的最高转速相比限制在低速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作业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车速限制装置,当通过所述判定装置作出速度限制条件不成立的判定时,其将所述经济模式选择时的最高车速与所述动力模式选择时的最高车速相比限制在低速侧。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作业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
变速装置,其根据由所述速度比检测装置检测的速度比变更变速器的速度级;
车速检测装置,其检测车速;
变速控制装置,其以通过所述车速检测装置检测的车速为规定值以上为条件,许可所述变速装置所进行的升档,
所述变速控制装置,当选择所述经济模式时,以检测到的车速为第一规定值以上为条件许可升档;当选择所述动力模式时,以检测到的车速为比所述第一规定值大的第二规定值以上为条件许可升档。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作业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变速控制装置,进一步地,若通过所述判定装置作出速度限制条件不成立的判定,则许可所述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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