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3R)-3-羟基丁酸L-薄荷酯、其制备方法、以及包含它的感觉刺激组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201080018205.2 | 申请日: | 2010-04-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42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1 |
| 发明(设计)人: | 北条一马;相田高;石田贤哉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砂香料工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9K3/00 | 分类号: | C09K3/00;A23L1/226;A23L2/00;A61K8/37;A61K31/19;A61K47/00;A61P1/02;A61Q5/02;A61Q13/00;A61Q19/10;C07B53/00;C07C67/31;C07C69/67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丁业平;张天舒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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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羟基 丁酸 薄荷 制备 方法 以及 包含 感觉 刺激 组合 | ||
1.一种凉感剂,包含式(I)所表示的(3R)-3-羟基丁酸L-薄荷酯,所述式(I)为:
[化学式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凉感剂,其中,所述(3R)-3-羟基丁酸L-薄荷酯的3位羟基的光学纯度大于或等于50%e.e.。
3.一种感觉刺激组合物,包含:
式(I)所表示的(3R)-3-羟基丁酸L-薄荷酯;和
至少一种选自由除(3R)-3-羟基丁酸L-薄荷酯之外的凉感成分和暖感成分构成的组的成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感觉刺激组合物,其中,所述(3R)-3-羟基丁酸L-薄荷酯的3位羟基的光学纯度大于或等于50%e.e.。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感觉刺激组合物,其中所述除(3R)-3-羟基丁酸L-薄荷酯之外的凉感成分为至少一种选自由以下物质构成的组的成分,这些物质包括:薄荷醇、薄荷酮、樟脑、蒲勒醇、异蒲勒醇、桉树脑、薄荷油、胡椒薄荷油、留兰香油、桉叶油、3-L-薄荷氧基丙烷-1,2-二醇、N-烷基-对薄荷烷-3-甲酰胺、3-L-薄荷氧基-2-甲基丙烷-1,2-二醇、对薄荷烷-3,8-二醇、2-L-薄荷氧基乙醇、3-L-薄荷氧基丙醇、乳酸L-薄荷酯、薄荷酮甘油缩酮、琥珀酸薄荷酯、戊二酸薄荷酯、戊二酸二薄荷酯和N-甲基-2,2-异丙基甲基-3-甲基丁酰胺。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感觉刺激组合物,其中所述暖感成分为至少一种选自由以下物质构成的组的成分,这些物质包括:香兰基乙醚、香兰基丙醚、香兰素丙二醇缩醛、乙基香兰素丙二醇缩醛、辣椒碱、姜醇、香兰基丁醚、4-(L-薄荷氧基甲基)-2-苯基-1,3-二氧戊环、4-(L-薄荷氧基甲基)-2-(3′,4′-二羟苯基)-1,3-二氧戊环、4-(L-薄荷氧基甲基)-2-(2′-羟基-3′-甲氧基苯基)-1,3-二氧戊环、4-(L-薄荷氧基甲基)-2-(4′-甲氧基苯基)-1,3-二氧戊环、4-(L-薄荷氧基甲基)-2-(3′,4′-亚甲基二氧苯基)-1,3-二氧戊环、4-(L-薄荷氧基甲基)-2-(3′-甲氧基-4′-羟苯基)-1,3-二氧戊环、香兰素缩醛类、红辣椒油、红辣椒油树脂、姜油树脂、壬酸香兰酰胺、蒲桃油树脂、日本辣椒提取物、山椒醇-I、山椒醇-II、山椒酰胺、黑胡椒提取物、胡椒脂碱、胡椒碱和千日菊酰胺。
7.一种香料组合物,包含相对于所述香料组合物的总量为0.001重量%至90重量%的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式(I)所表示的(3R)-3-羟基丁酸L-薄荷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香料组合物,其中,所述(3R)-3-羟基丁酸L-薄荷酯的3位羟基的光学纯度大于或等于50%e.e.。
9.一种制品,包含相对于所述制品的总量为0.0001重量%至30重量%的权利要求1中所述式(I)所表示的(3R)-3-羟基丁酸L-薄荷酯,其中,所述制品选自由食品饮料、香妆品、日用及家用品、口腔用组合物和药物构成的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3R)-3-羟基丁酸L-薄荷酯的3位羟基的光学纯度大于或等于50%e.e.。
11.一种香料组合物,包含相对于所述香料组合物的总量为0.001重量%至90重量%的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感觉刺激组合物。
12.一种香料组合物,包含相对于所述香料组合物的总量为0.001重量%至90重量%的权利要求5所述的感觉刺激组合物。
13.一种香料组合物,包含相对于所述香料组合物的总量为0.001重量%至90重量%的权利要求6所述的感觉刺激组合物。
14.一种制品,包含相对于所述制品的总量为0.0001重量%至30重量%的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感觉刺激组合物,其中,所述制品选自由食品饮料、香妆品、日用及家用品、口腔用组合物和药物构成的组。
15.一种制品,包含相对于所述制品的总量为0.0001重量%至30重量%的权利要求5所述的感觉刺激组合物,其中,所述制品选自由食品饮料、香妆品、日用及家用品、口腔用组合物和药物构成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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