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分离的单核细胞群及相关的治疗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07973.8 | 申请日: | 2010-0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1744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发明(设计)人: | 马丁·弗里德伦德;马修·R·里特尔;史黛丝·K·莫雷诺;穆罕默德·A·埃尔-卡拉 | 申请(专利权)人: | 斯克利普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12N5/0786 | 分类号: | C12N5/0786;A01N63/02 |
代理公司: | 上海胜康律师事务所 31263 | 代理人: | 李献忠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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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分离 单核 细胞 相关 治疗 应用 | ||
1.一种分离的细胞群,其包括表达CD33抗原和CD 14抗原的基本上纯的单核细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细胞群,其中,所述的细胞群从哺乳动物的外周血样本、脐血样本或骨髓样本中分离出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细胞群,其中所述分离的细胞群中的细胞是人体细胞或鼠细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细胞群,所述分离的细胞群中的所述细胞中至少有70%、80%或90%的细胞表达表面标志CD 14和CD3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细胞群,其中所述细胞群是CD3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细胞群,其中所述细胞群基本上没有ALDHbr细胞。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细胞群,其进一步在体外被激活。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细胞群用LPS、MPLA或MCP-1激活。
9.治疗或改善受试者眼部血管疾病的方法,包括将分离的单核细胞群施予患有眼部血管疾病受试者,其中所述细胞群的给药数量足以治疗或改善所述眼部血管疾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核细胞群从所述受试者的血液样本或骨髓样本中分离出来。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为人。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核细胞群包含基本上纯的CD14+/CD33+细胞。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单核细胞群的所述细胞中的至少80%是CD14+/CD33+。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眼部血管疾病选自缺血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新生血管性青光眼、中央视网膜静脉阻塞、视网膜水肿、黄斑变性和色素性视网膜炎。
15.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核细胞群是通过玻璃体内注射对受试者给药的。
16.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核细胞群在对受试者给药前在体外或在活体外激活。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核细胞群用LPS、MPLA或MCP-1激活。
18.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核细胞群与单核细胞激活化合物对受试者联合给药。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核细胞激活化合物用LPS、MPLA或MCP-1激活。
20.治疗或改善受试者眼部疾病的方法,包括(i)从患有眼部血管疾病的受试者的血液样本或骨髓样本分离出基本上纯的单核细胞群;以及(ii)将分离的单核细胞群施予到所述受试者,给药数量足以治疗或者改善所述眼部血管疾病,从而治疗或者改善所述受试者的所述眼部血管疾病的症状。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单核细胞群包括基本上纯的CD14+/CD33+细胞。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单核细胞群的细胞中的至少约80%表达表面标志CD33和CD14。
23.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核细胞群通过以下方式分离得到:(i)缩减所述样本中的红血细胞;(ii)将所述样本中的剩余的血红细胞和其他类型的细胞根据它们的大小、粒度或密度与单核细胞分离开。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剩余的红血细胞和其他类型的细胞通过密度离心法或荧光激活细胞分选(FACS)与单核细胞分离开。
25.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眼部血管疾病选自缺血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新生血管性青光眼、中央视网膜静脉阻塞、黄斑变性和色素性视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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