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G-CSF用于延长卒中溶栓治疗的治疗时间窗的用途无效
| 申请号: | 201080007924.4 | 申请日: | 2010-02-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168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 发明(设计)人: | 马克·菲舍尔;阿尔明·施奈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森格尼斯生物科学有限两合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8/19 | 分类号: | A61K38/19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顾晋伟;韩宏星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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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csf 用于 延长 卒中溶栓 治疗 时间 用途 | ||
1.一种治疗哺乳动物对象的卒中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开始向所述对象施用治疗活性量的G-CSF或功能活性G-CSF衍生物,然后
(b)向所述对象施用治疗活性量的血栓溶解剂。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步骤(a)之后和步骤(b)之前对所述对象进行诊断检查,以排除在步骤(b)期间出现出血或其它不良副作用的风险。
3.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步骤(a)使用人G-CSF。
4.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步骤(b)使用rt-PA。
5.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卒中发作之后的第一个6小时之内开始施用所述G-CSF或功能活性G-CSF衍生物。
6.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卒中发作后6小时之后施用所述血栓溶解剂。
7.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卒中发作之后的第一个6小时之内完成所述G-CSF或功能活性G-CSF衍生物的施用。
8.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在开始施用G-CSF或功能活性G-CSF衍生物之后至少0.5小时施用所述血栓溶解剂。
9.权利要求2至8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诊断检查持续至少0.5小时。
10.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以至少90μg/kg体重的剂量静脉内或皮下给予G-CSF。
11.G-CSF或功能活性G-CSF衍生物在制备用于治疗患有急性卒中的哺乳动物对象的药物组合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对象在卒中发作之后的最初6小时之内被卒中单元或诊所收治,并且其中评价所述对象的溶栓治疗的出血或其它严重不良副作用的风险所必需的诊断检查所消耗的时间否则将导致超出溶栓治疗的治疗窗。
12.权利要求11的用途,其中所述溶栓治疗的治疗窗为卒中发作后3小时。
13.权利要求11或12的用途,其中所述诊断检查持续至少0.5小时。
14.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的用途,其中所述哺乳动物对象在被卒中单元或诊所收治后立即接受G-CSF或功能活性G-CSF衍生物。
15.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的用途,其中所述G-CSF是人G-CSF。
16.G-CSF,其用在治疗对象卒中的方法中,其中在施用G-CSF之前的6小时内已经观察到所述对象的卒中发作,并且其中在所述施用G-CSF之前,除了观察到所述卒中发作之外,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卒中诊断。
17.G-CSF,其用在治疗对象卒中的方法中,其中在施用G-CSF之前的6小时内已经观察到所述对象的卒中发作,并且其中在所述施用G-CSF之后,对所述对象进行诊断检查,以排除由于施用所述血栓溶解剂而导致出血或其它不良副作用的风险。
18.血栓溶解剂,其用在治疗对象卒中的方法中,其中所述对象在其卒中发作之后的6小时内已经施用G-CSF,并且其中在所述施用G-CSF之后对所述对象进行诊断检查,以排除由于施用所述血栓溶解剂而导致出血或其它不良副作用的风险。
19.权利要求18的血栓溶解剂,具有如在权利要求6至10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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