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摩托车整车展具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00833.1 | 申请日: | 2010-08-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675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23 |
发明(设计)人: | 赵正东;邓小毛 | 申请(专利权)人: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F7/00 | 分类号: | A47F7/00;A47F5/01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50211 | 代理人: | 郭云;方洪 |
地址: | 400037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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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摩托车 整车 | ||
1.一种摩托车整车展具,其特征在于:支撑管(1)由底管段(1a)和支管段(1b)组成,所述底管段(1a)为“U”形,该底管段(1a)的闭合端相对于水平面上翘,底管段(1a)的其余部分位于同一水平面内;所述底管段(1a)开口端的两头各连接一根支管段(1b),两支管段(1b)左右平行设置,且支管段(1b)朝着底管段(1a)闭合端的方向倾斜,在各支管段(1b)的上端设置有连接板(2),左右两边的连接板(2)上均安装有“U”形定位块(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整车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管段(1a)和支管段(1b)通过同一圆钢管弯折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摩托车整车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管段(1a)闭合端的上翘部分与水平面之间具有30-45°的夹角a。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摩托车整车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管段(1b)与水平面之间具有60-65°的夹角b。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摩托车整车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管段(1b)与底管段(1a)之间的相连处通过圆弧过渡,在支管段(1b)与底管段(1a)所形成的夹角内焊接有月牙形支撑板(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整车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2)为“L”形,左右两边的连接板(2)对称设置,在各连接板(2)的水平板上安装定位块(3),所述定位块(3)位于左右两边连接板(2)的竖直板之间,且定位块(3)的侧板与连接板(2)的竖直板相平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摩托车整车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块(3)的底板与对应连接板(2)的水平板相贴合,在定位块(3)靠近连接板竖直板的侧板上垂直固定有螺杆(5),该螺杆(5)穿过连接板(2)的竖直板,且螺杆(5)上套装有蝶形螺母(6)。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摩托车整车展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连接板(2)的水平板与支管段(1b)之间焊接有三角形加强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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