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爆消声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020271102.4 | 申请日: | 2010-07-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232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26 | 
| 发明(设计)人: | 张仁忠;龚爱民;雷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江铃专用车辆厂 | 
| 主分类号: | F01N3/06 | 分类号: | F01N3/06;F01N1/10;F01N13/00 | 
| 代理公司: | 南昌新天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6115 | 代理人: | 施秀瑾 | 
| 地址: | 3302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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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防爆 消声器 | ||
1.一种防爆消声器,包括消声筒和防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消声筒(2)和防爆筒(4)是分体的结构,消声筒(2)中装有管壁上带有蜂窝状通孔(7)的消声管(5),消声管(5)的一端与消声筒(2)的端头空腔(8)连通,消声管(5)的另一端为封闭端;与发动机连接的进气管(1)的一端与消声筒(2)的端头空腔(8)连通,消声筒(2)的大空腔与防爆筒(4)空腔的一端通过连通管(6)连通,防爆筒(4)空腔的另一端与排气管(3)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消声筒(2)和防爆筒(4)共有同一中心轴线,所述消声管(5)及连通管(6)的轴线均平行于消声筒(2)的中心轴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爆筒(4)的空腔体积大于消声筒(2)的空腔体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管(3)的尾端竖直向下弯曲,弯曲半径大于或等于排气管管径的1.5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管(6)至少为三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消声管(5)为三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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