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触媒可拆卸式排气消声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28933.3 | 申请日: | 2010-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437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24 |
发明(设计)人: | 刘万阳;彭安伟;甘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
主分类号: | F01N1/00 | 分类号: | F01N1/00;F01N3/28;F01N13/08 |
代理公司: | 重庆弘旭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0209 | 代理人: | 周韶红 |
地址: | 400032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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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触媒 可拆卸 排气 消声器 | ||
1.一种触媒可拆卸式排气消声器,包括排气管焊接组合(C)、消声器焊接组合(B)、触媒焊接组合(A),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气管焊接组合(C)、消声器焊接组合(B)、触媒焊接组合(A)是通过连接螺母(2)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触媒可拆卸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声器焊接组合(B)与触媒焊接组合(A)是相互独立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触媒可拆卸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触媒焊接组合(A)包括第一连接管(4)、第一触媒(5)、第二连接管(6)、第二触媒(7)、第三连接管(8)。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触媒可拆卸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声器焊接组合(B)是由消声器壳体(9)和触媒腔(3)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触媒可拆卸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触媒腔(3)端部(11)处设置有外螺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触媒可拆卸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触媒腔(3)尾部呈锥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触媒可拆卸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三连接管(8)尾部形状呈与触媒腔(3)的尾部相适配的锥形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触媒可拆卸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气管焊接组合(C)包括排气管(1)、限位凸台(10)。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触媒可拆卸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气管(1)尾部扩口呈喇叭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触媒可拆卸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凸台(10)是焊接在排气管(1)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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