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激光切割机光路传输结构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152811.0 | 申请日: | 2010-04-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648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8 |
| 发明(设计)人: | 汪建文;罗智敏;邓定胜;王毅;胡永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开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3K26/04 | 分类号: | B23K26/04;B23K26/06;G02B27/09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23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切割机 传输 结构 | ||
1.一种激光切割机光路传输结构,包括激光发生器(3)和激光头(4)之间各呈45度反射角依次相对设置的第一反射镜(91)、第二反射镜(92)和第三反射镜(93),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第一反射镜(91)和第二反射镜(4)之间还设有设有扩束镜(3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机光路传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扩束镜(31)靠近第一反射镜(91)的光路输出端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机光路传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扩束镜(31)包括圆壳筒(31a)、调整支架(31b)、调节螺钉(31c)和扩束镜片(31d),所述调节螺钉(31c)沿调整支架(31b)的径向设置,圆壳筒(31a)固定在调节螺钉(31c)内端构成的圆环中,所述扩束镜片(31d)设置在圆壳筒(31a)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机光路传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生器(3)呈水平的X方向设置,激光头(2)竖直设置且具有X方向和Y方向运动方向,激光发生器(3)和激光头(4)之间设有二个90度水平转换角和一个90度竖直转换角,所述第一反射镜(91)、第二反射镜(92)和第三反射镜(93)依次设置三个90度转换角位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莞市开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东莞市开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152811.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具有双重保护的智能家居控制终端
- 下一篇:中央控制装置、设备控制系统及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