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黑匣子保护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122970.6 | 申请日: | 2010-02-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035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2 |
| 发明(设计)人: | 张绍卫;王建君;郝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东方久乐汽车安全气囊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4D47/00 | 分类号: | B64D4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百一领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43 | 代理人: | 陈贞健 |
| 地址: | 20120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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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黑匣子 保护装置 | ||
1.黑匣子保护装置,包含:
框架,为立方体结构,具有一内部空间用以容置黑匣子,立方体表面为镂空;
连接机构,设于框架的镂空处,端部固定于框架中;
气体发生器,穿设于连接机构中,在外部信号引爆下释放大量惰性气体对气囊包进行快速充气;
气囊包,其中心部位固定于所述框架内,并穿过框架与连接机构的连接处将所述的气体发生器、连接机构包裹于其气室内;
包裹布,将气囊包折叠后包裹于其内,并预设撕裂线,当气囊包充气时撕开,以释放气囊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黑匣子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气囊包由六个气室组成,所述气室由内连接片和外连接片缝接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黑匣子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连接片由中心片和瓣片连为一体,所述瓣片包括瓣冠、瓣根和瓣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黑匣子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连接片有第一内连接片和第二内连接片,所述的第一内连接片包括一个中心片和四个瓣片,所述的第二内连接片包括中心片和两个瓣片;所述的中心片为四边形,中心片与瓣片之间预设折叠线,所述瓣冠比瓣根宽。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黑匣子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由6片内连接片中心部分组成六面体结构,沿着中心片的边缘缝接成一空间,黑匣子置于该空间内;所述的内连接片穿过框架与连接机构的连接处,在框架外由相邻的三个内连接片的瓣檐之间缝接,瓣冠与外连接片边缘缝接,以形成一球体。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黑匣子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 瓣片具有减压排气孔。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黑匣子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瓣檐缝接处预设间隙通道,引爆线置于其内。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黑匣子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瓣檐缝接处将柔软的通信天线缝于其中。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黑匣子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方体为六面长方体结构;所述的连接机构为呈条形交叉的连接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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