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卷烟消费者自助服务台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103619.2 | 申请日: | 2010-01-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412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24 |
| 发明(设计)人: | 刘建军;闫培俊;赫秀琴;李小瑜;杨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陇县烟草专卖局 |
| 主分类号: | A47F7/00 | 分类号: | A47F7/00;A47F9/00 |
| 代理公司: | 宝鸡市新发明专利事务所 61106 | 代理人: | 席树文 |
| 地址: | 721200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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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卷烟 消费者 自助 服务台 | ||
1.卷烟消费者自助服务台,包括柜体和位于柜体上的台面板(8),其特征是柜体中间为供镶嵌凳子(2)的中空且柜体两边分别为资料储存柜(1)和投诉箱(3),柜体上方并排设置多个带有透明板(6)的资料摆放箱(4),资料摆放箱(4)上设置有资料取出口和资料投放门(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消费者自助服务台,其特征是资料取出口由设在透明板(6)与台面板(8)之间的一条缝隙形成的出件口(10)和开在透明板(6)边缘的取件孔(9)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卷烟消费者自助服务台,其特征是投诉箱(3)上部的台面板(8)上开有供投入投诉资料的维权投诉箱入口(1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卷烟消费者自助服务台,其特征是资料摆放箱(4)内装有挡板(7),且挡板(7)倾斜设置于摆放箱(4)内壁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卷烟消费者自助服务台,其特征是资料投放门(5)设在资料摆放箱(4)后侧并装有固定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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