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粗铅精炼脱除砷、锑、铜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98883.2 | 申请日: | 2010-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110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发明(设计)人: | 张伟;陈顺;窦传龙;张德晶;匡立春;卢鹏龙;李正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B13/06 | 分类号: | C22B13/06 |
代理公司: | 株洲市奇美专利商标事务所 43105 | 代理人: | 刘国鼎 |
地址: | 412004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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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精炼 脱除 方法 | ||
1.一种粗铅精炼脱除砷、锑、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下步骤:
A、将粗铅锭装入敞口的熔铅锅中,加热熔化升温到450-850℃,使铅熔化成铅液;
B、把铝或铝合金投入到步骤A得到的铅液中,搅拌,使铝或铝合金与铅液充分混合并产生浮渣上浮至铅液表面;
C、捞渣,将步骤B产出的浮渣经再搅拌后捞尽,得到除砷、锑、铜的铅液;
D、铸锭,将步骤C得到的除杂铅液铸锭,得到除砷、锑、铜的铅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所述的加热方式为电加热或燃气加热或固体燃料加热或电感应加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所述的敞口熔铅锅为铁质锅或粘土石墨坩锅或炉膛的熔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所述的粗铅锭升温的温度范围为450℃~85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搅拌时间为10~10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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