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模特儿脸部的化妆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56568.1 | 申请日: | 2010-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705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顾雪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熟市东方模特儿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02 | 分类号: | A61K8/02;A61Q1/04;A45D40/20;A41G5/02 |
代理公司: |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张利强 |
地址: | 215500***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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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模特儿 脸部 化妆 工艺 | ||
1.一种模特儿脸部的化妆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步骤:
(1)准备好待化妆的模特儿;
(2)用眉笔把眉形淡淡勾出;
(3)在眼险内侧涂上较深的眼影;
(4)用黑色眼线在上下睫毛线上画眼线;
(5)在模特儿上眼皮增加眼睫毛;
(6)沿着嘴唇的轮廓涂敷化妆料;
(7)将胭脂从颧骨由深至浅的扫向太阳穴下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特儿脸部的化妆工艺,其特征在于:眉形从眉头到眉尾由浅至深,且眉头淡,眉坡深,眉峰高,眉尾清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特儿脸部的化妆工艺,其特征在于:上方眼线从眼睛的三分之二开始画,下方眼线画二分之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特儿脸部的化妆工艺,其特征在于:眼睫毛以粘合或嵌入的方式与模特儿上眼皮相结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特儿脸部的化妆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料为无水可加工膏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模特儿脸部的化妆工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无水可加工膏体中按1∶5的比例加入胶联剂与固化剂的混合液体,混合后均匀地涂画在模特儿的嘴部,待涂画部位完全干燥后再重复多次,直至已经达到了所需要的颜色为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模特儿脸部的化妆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胶联剂与固化剂的混合液体中,胶联剂与固化剂的重量比为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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