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COD光催化消解快速测定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180037.9 | 申请日: | 2010-05-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527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06 |
| 发明(设计)人: | 莫志宏;刘智;温志渝;向小娥;魏文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大学 |
| 主分类号: | G01N21/63 | 分类号: | G01N21/63 |
| 代理公司: | 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 50123 | 代理人: | 康海燕 |
| 地址: | 400045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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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cod 光催化 消解 快速 测定 方法 | ||
1.一种COD光催化消解快速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是在酸性介质中采用有色氧化剂与纳米光催化剂结合组成的复合体系对水样进行光照氧化消解,通过光学检测有色氧化剂的消耗量实现COD的测定;
所述酸性介质选取所有具有非还原性的无机酸,其酸度应高于纳米光催化剂的等电点;
所述有色氧化剂是指在紫外可见范围内有吸收并具有良好光稳定性的氧化性物质,其选自Ce(SO4)2、K2Cr2O7、KMnO7;
所述纳米光催化剂是指纳米大小、能吸收光能产生电子-空穴对的半导体材料,其选自TiO2、ZnS、掺杂的TiO2、二元或多元复合的纳米光催化剂;
复合体系中纳米光催化剂的浓度范围为0.0003~0.15g/L,有色氧化剂的浓度范围为0.1~15mmol/L,酸性介质的浓度是根据所选有色氧化剂的性质确定,酸性介质的浓度应大于复合体系中有色氧化剂的临界水解酸度,酸度必须保证PH≤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COD光催化消解快速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酸性介质选自H2SO4、H3PO4。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COD光催化消解快速测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COD光催化消解快速测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的光照是采用1~20W的小功率紫外灯为光源。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COD光催化消解快速测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对水样的氧化消解时间是1~15min。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COD光催化消解快速测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将是所述复合体系加入到待测样品中,用紫外灯光照反应后,直接进行光谱检测;以邻苯二甲酸氢钾溶液作为标准溶液,建立标准曲线,然后将水样的光谱测定值带入标准曲线的方程中计算出样品的COD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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