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基板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980151488.5 | 申请日: | 2009-10-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5690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23 |
| 发明(设计)人: | 永井研辅;黑木有一;前田敬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硝子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3C3/087 | 分类号: | C03C3/087;C03B18/18;C03B18/20;H01J29/8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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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以氧化物为基准且以质量百分率表示时,具有如下组成:
比重为2.7以下,50~350℃下的平均热膨胀系数为80×10-7/℃~90×10-7/℃,玻璃化转变点为640℃以上,将粘度设为η时,满足logη=2的温度为1550℃以下,在玻璃表面涂布银糊并进行烧成后,除去该银糊后的玻璃表面的黄色着色度b*为8以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基板,其中,以氧化物为基准且以质量百分率表示时,Na2O为0~4.5%,K2O为10~14%。
3.一种玻璃基板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为制造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基板的方法,该方法中,将使原料熔融而得的熔融玻璃用浮法成形炉成形为玻璃带,然后通过冷却装置进行缓冷、切割,
其中,浮法槽气氛的氢浓度超过3%,浮法槽内的玻璃滞留时间为4~15分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玻璃基板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浮法槽内的玻璃带温度为1200℃以下,所述缓冷开始时的玻璃带温度为6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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