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辆的排气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0980150724.1 | 申请日: | 2009-12-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572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23 |
| 发明(设计)人: | J·德布勒;R·海斯勒;R·比歇尔;C·托斯顿;R·洪泽克;H·海因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科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1N13/18 | 分类号: | F01N13/18;B62D21/18;B62D49/06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蒋旭荣 |
| 地址: | 德国马克***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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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辆 排气 系统 | ||
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排气系统,该机动车辆有驾驶室和位于发动机机舱内的内燃机,系统包括位于发动机机舱外部的排气处理单元,该排气处理单元有:进口,该进口接收来自发动机的排气;以及出口,该出口使得处理后的气体通入排气系统的最后部分中,处理单元布置成大致竖直地延伸,且出口大致竖直在进口的上面,并邻近机动车辆的驾驶室的角柱,以便减少对驾驶室的视野的影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笼架包围排气处理单元,并有用于安装在机动车辆的底盘上的支承装置以及连接处理单元出口的出口,且排气系统的最后部分与笼架出口连接并由笼架出口支承,以便使得处理单元并不支承排气系统的最后部分的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笼架有具有笼架出口的上部部分和具有支承装置的下部部分,上部部分和下部部分可拆卸地相互连接,以便能接近处理单元,用于维护/更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笼架的上部和下部部分提供有大致竖直延伸的指状件,这些指状件彼此相向延伸,且它们的相邻端部相互连接,以便由下部部分支承笼架的上部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系统,其中:上部和下部笼架部分为铸造金属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系统,其中:在笼架的上部和下部部分的指状件之间的间隙由热屏蔽件覆盖,以便防止与排气处理单元意外接触。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排气处理单元包括串联布置的一个或多个以下部件,即氧化催化剂、NOx催化剂和/或NOx、HC、NH3吸收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排气处理单元包括NOx传感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笼架的上部部分包括用于在处理单元上的NOx传感器的进入盖。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气体处理单元通过振动安装件而固定在笼架上。
1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内燃机的排气系统,该系统包括:
排气处理单元,该排气处理单元具有进口和出口;
笼架,该笼架包围排气处理单元,并有用于安装在机动车辆的底盘上的支承装置以及连接处理单元出口的出口;以及
排气系统的最后部分,该最后部分与笼架出口连接并由该笼架出口支承,以便使得处理单元并不支承排气系统的最后部分的重量。
12.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排气系统,基本如前面参考附图所述或如附图中所示而构成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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