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系统及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02812.4 | 申请日: | 2009-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528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9 |
发明(设计)人: | 多田昌裕;莲花一己;野间春生;鸟山朋二;纳谷太;小暮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国际电气通信基础技术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8G1/16 | 分类号: | G08G1/16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谢丽娜;关兆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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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危险 驾驶 预防 意识 判定 系统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系统及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方法,尤其是涉及例如用于判定机动车靠近危险场所时驾驶员的危险驾驶预防意识的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系统及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方法。
背景技术
近年来,虽然交通事故的死伤人数存在减少倾向,但并不认为是事故发生件数自身存在减少倾向。根据警察厅的交通事故发生状况统计(非专利文献1:警察厅交通局,平成18年中的交通事故的发生状况,平成19年2月23日),平成18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迎头相撞的事故所占的比例实际为26.3%。进而,根据该统计,迎头相撞事故的52.0%发生在市区的无信号交叉路口。因此,无信号交叉路口的事故防止技术的确立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在现有的无信号交叉路口的交通状况调查中,对基于录像分析的驾驶员的左右确认动作的检查(包括アイマ一クレコ一ダ(eye-mark recorder,视线记录器)等)、进入交叉路口时的车辆速度、加速踏板/制动踏板的操作量等进行计测。其中,通过视线记录器、录像进行视线检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知驾驶员是否可以预测无信号交叉路口的危险。
此外,在专利文献1(JP特开2002-331850号公报[B60K 28/06,A61B 3/113,5/18,B60K 28/16,B60R 21/00])中公开了以下技术:根据由视线记录器检测出的驾驶员的视线方向频度分布及加速踏板/制动踏板操作量等,推定驾驶行动意图。
另一方面,现在,在出租车业界为了减少因乘务员引起的事故,而施行了各种对策。其中经常进行的是以引发了事故的乘务员为对象的再教育讲习。但是,该再教育讲习毕竟只不过是事后的对策,而且讲习的效果也随着时间的经过而逐渐淡薄。也考虑了在事前选择认为引发事故的概率比较高的乘务员而使之接受再教育讲习,但作为其选择手段,实情是除了依赖于驾驶适当测试等自我申请型的问卷调查之外别无他法。
但是,视线记录器花费很大,让驾驶员在日常的驾驶中常用就非常不合理。此外,在即使不操作制动踏板但进入交叉路口前也会将脚移动到制动踏板以备万一(以下称为“制动的准备”)的人、和不从加速踏板移动脚的人中,从危险驾驶预防意识的观点来看存在很大差异,然而仅着眼于加速/制动踏板操作量,并无法判断是否完成了“制动的准备”。
另一方面,在用于选择再教育受训对象者的自我申请型问卷调查中,无法定量地计测驾驶员的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因此难以进行适当的判断。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的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系统及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方法。
本发明的其他目的在于提供能够不对驾驶员施加多大负担地判定左右确认动作、制动的准备的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系统及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方法。
此外,本发明的其他目的在于提供能够定量地计测驾驶员的危险驾驶预防意识的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系统及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方法。
本发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采用了以下的结构。另外,括号内的参照标号及补充说明等只是为了帮助本发明的理解而示出了与后述实施方式的对应关系,并不对本发明有任何限定。
第1发明是一种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判定系统,用于判定机动车的驾驶员对危险场所的危险驾驶预防意识,包括:第一移动检测机构,用于检测驾驶员的头部的移动;位置检测机构,用于检测机动车的位置数据;第一判定机构,在根据由位置检测机构检测出的位置数据判断为机动车靠近了危险场所时,根据由第一移动检测机构检测出的移动数据判定是否进行了目视确认动作;以及警报机构,在由第一判定机构判定为没有进行目视确认动作时发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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